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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認真讀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此時需要認真地做好記錄,寫寫讀后感了。可是讀后感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血字的研究》讀后感,歡迎大家分享。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1
我最近讀了《福爾摩斯——血字的研究》,這篇文章讓我感受頗深、受益匪淺。
文章講的是一個叫杰弗遜的人為了給自己的女友露西復仇、而去殺折磨露西郁郁而盡的兩個人,最后也因為自己的動脈血管瘤癥發(fā)作而死的事情。
讀完這篇文章,我認為杰弗遜是一個忠義耿直、心地純潔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卻因為一時的仇恨沖昏了頭腦,變成了一個殺人狂魔,這實在是很可惜。我認為他應該向當?shù)卣笾、應該報警,只可惜他并沒有那樣做。
福爾摩斯這個人,大家都很熟悉。他是一個性格、脾氣都很古怪、卻學識淵博、觀察仔細的大偵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學習,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這是為什么呢?讀完這本書,我終于明白了,因為他非常善于學習,并且能夠刻苦研究。我要學習福爾摩斯刻苦學習、刻苦鉆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學會觀察,不斷開闊視野,只有這樣,才能善于從小細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大問題,要養(yǎng)成善于觀察、樂于觀察的好習慣,像福爾摩斯一樣擁有敏銳的洞察力,像他一樣擁有廣博的知識。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2
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是許多同學崇拜的人物,我也非常喜歡他。我很欣賞他的推理能力和斷案方法,一樁樁棘手的案子在這個“咨詢偵探”的點撥下都逐漸明朗起來。讀了《血字的'研究》,對此我深有體會。
比如,在勞里斯頓花園街奇案中,偵探們在死者所在的房間墻角發(fā)現(xiàn)了用鮮血寫成的詞:雷切(RACHE)。格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兩位偵探都認為寫字人要寫一個人的名字,叫雷切爾(Rachel),但是還沒來得及寫完?墒歉柲λ菇(jīng)過對房間的仔細檢查,卻得出了另一個答案:“雷切爾”在德文中是“復仇”的意思。他沒有想當然地得出結(jié)論,避免了偵探們在探案過程中走過多的彎路。
我還非常欣賞他的一些新穎的觀點,比如他認為人應該記憶一些有用的東西,因為人的大腦就像一個小閣樓,它并沒有有彈性的墻壁,所以沒用的知識放多了,就會把有用的知識擠出來。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圍繞太陽轉(zhuǎn)。
他可真是個與眾不同的偵探!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3
今年寒假,我讀了一本叫《福爾摩斯探索選集》的書。這本書里,有的故事生動有趣;有的故事讓人不寒而栗;還有的故事出人意料,讓人時而淚流滿面,時而不禁哈哈大笑。其中,《血字的研究》像天空中的一顆星,在我的記憶中抹不去,擦不掉。
很多人對歇洛克?福爾摩斯這個名字不陌生,對他的事跡也都很感興趣,但對他的長相卻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下面就先讓我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吧!歇洛克?福爾摩斯,他身高六尺有余,體型消瘦,非常精神;他的'眼睛,目光銳利得像鷹,給人以機警果斷的印象。那么,你們想不想知道這樣一個人在《血字的研究》中的表現(xiàn)呢?
那是發(fā)生在一個夜晚的兇案。 一位富翁在一間無人居住的房間中被暗殺。但經(jīng)檢查,除了發(fā)現(xiàn)屋內(nèi)的幾處血跡外,未見死者身上有任何傷痕,現(xiàn)場也沒有搶劫跡象。而且,兇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寫了一個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爾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細地檢查起來,他敏捷地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發(fā)現(xiàn)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還蹲下來檢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從中抓住了幾條重要的破案線索:首先,通過兇手留下的腳印大致確定兇手是個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著一雙方頭靴;其次,通過馬車留下的痕跡推斷這匹馬的馬蹄只有右前蹄的鐵片是新的……通過這些明顯的提示,歇洛克?福爾摩斯判斷出兇手是個外鄉(xiāng)人,因為富商搶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歡而死,他就想替妻子報仇。他拿了一顆毒藥和一顆糖,把它們放在一個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給醉了的富翁那顆毒藥。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發(fā)現(xiàn)場用血寫下“拉契”,這個德語中“報復”的單詞。
通過這個故事,我明白了:第一,在現(xiàn)實生活中,無論遇到什么事都要細心觀察,仔細思考,這樣才容易發(fā)現(xiàn)平時被我們忽略的地方;第二,我們要培養(yǎng)創(chuàng)新精神,用和別人不一樣的角度去發(fā)現(xiàn)問題,思考問題,尋找更簡單的解決方案。
特別是在我的學習過程當中,歇洛克?福爾摩斯啟發(fā)我:第一,當遇到答案不確定的時候,不必鉆牛角尖,可以換一種思考方法,說不定原本看上去“山重水復疑無路”的題目馬上就會變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第二,福爾摩斯在探案時,把每個細小的證據(jù)綜合在一起,做出大膽而又驚人的推測,這種魄力深深震撼了我。我也要學習他,在做數(shù)學題時,應該充分利用每個已知條件,代入基本公式,這樣就可以很快得出對結(jié)論有幫助的新條件。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4
血字的研究是由英國作家阿瑟柯南道爾所著,道爾先生是英國甚至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推理小說作者之一。
血字的研究就是福爾摩斯列傳的前言或者說是他的引子,凸顯了福爾摩斯聰明的.才智,也為后續(xù)的六部續(xù)集坐下鋪墊。
全書以華生醫(yī)生的角度所寫。
血字的研究,講述的是美國俄亥俄州克里夫蘭市發(fā)生的一起人命案,主人公福爾摩斯通過一系列推理,最后找到了兇手,最后,通過兇手的自述,讓所有人了解了背后的一切秘密,宗教信仰的邪惡傳統(tǒng),也有令人可悲的愛情慘劇,整本書大概可以分為兩章,第一章是福爾摩斯尋找兇手,第二章是兇手的自述,我認為兩章沒有順序之分,先讀哪一章都有不同的感受,先讀偵查兇手再讀兇手自述,這就是標準的順向結(jié)局,但你先讀兇手自述的話,剛開始可能會看不懂,當你看到偵查兇手的時候,你就會為兇手可惜。
本書是19世紀最重要的推理小說,非常值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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