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說法觀后感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實用)今日說法觀后感
細細品味一部作品以后,大家一定收獲不少吧,這時候最關鍵的觀后感不能忘了。你想知道觀后感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今日說法觀后感,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今日說法觀后感 篇1
今日我看今日說法,深有感觸,講的是一位八旬夫婦四十年前由于傳統(tǒng)觀念作怪,雖然生育了兩個女兒卻領養(yǎng)了一個男孩。對于這個男孩可說是關愛有加,溺愛倍至,甚至自己的親生女兒也無法得到這樣的感覺?墒请S著時間的推移,由于溺愛使這個孩子變得任性,粗暴,動不動就對父母拳打腳踢,他給這個家?guī)淼木褪且粓鲐瑝簟?/p>
長期以來對父母的虐待,鄰居和親戚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特別是兩個結了婚的女兒更是每天為父母擔驚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讓,更是助長了養(yǎng)子的焰氣。
在他四十一歲的一個晚上,他有野獸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親,拳腳相加,老婦人趴在老翁身上求饒。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親眼目睹了禽獸不如的弟弟如此對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時候用斧頭將他看似而后去自首。
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可最后的結果卻出人意料。我當時就得這起故意殺人就算自首也要怕被二三十年!可這起自首案件,一是有自首情節(jié),二是死者長期虐待老人的.事實。三是百多鄰居聯(lián)名集體向法院請求寬大處理。最后判決的結果僅僅是判處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這個判決在中國審判史上開了先例。
為什么這個案件會是這么判決呢?老人是弱勢群體,兒子如此禽獸不如,這個判決也給了那些長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響了警鐘。兔子急了也咬人。而法律真正保護的這個群體的弱勢,真是大快人心。
我為那位姐姐而慶辛,這樣的法律是能夠讓人們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們也該從這個案件中接受教訓,對虐待老人這絕不饒!同時也提醒我們教育兒女不能過于溺愛。“慣子不如殺子”我們不能說這個不孝子該死,不過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謂自作孽不可活呀!
今日說法觀后感 篇2
僅從節(jié)目內容看,程家弟弟妹妹,為了爭奪不屬于自己的財產(chǎn)而罔顧親情,無所不用其極:委托律師開立刑事案件,網(wǎng)上追逃大姐,在大姐被網(wǎng)上追逃的同時,“慫恿”老父親立非法遺囑又做公證,然后又昧著良心說各種謊話。而程家大姐,在被刑事立案追逃后,痛定思痛,發(fā)起了漂亮的反擊,雖說如此,但官司也是打了好幾年。
打官司,打的是證據(jù),此言非虛。當初,程家大姐實際出資建立了中天拍賣公司,海邊別墅是爛尾樓,流拍;但程家大姐看到了商機,但是,作為拍賣公司是不能參與爛尾樓競拍的,所以,她就以弟弟妹妹的名義買下了這些爛尾樓,當時花了很多錢。
多年過去了,那些爛尾樓,還有其他資產(chǎn),翻了十倍、幾十倍,但,程家弟弟妹妹,口口聲聲說門面房、車庫、幾套別墅是自己的,但是,卻無法提供當初購買房產(chǎn)和開立公司的資金流水證據(jù),就是因為,這些資產(chǎn)本就是程家大姐實際出資購買的,律師從頭至尾,將十數(shù)年來的這些證據(jù)都一一搜集出來。
特別地,程家妹妹,當初與前夫離婚,離婚判決書中說,那幾套別墅是大姐的`,不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而離婚后,又反過頭來跟大姐爭這幾套別墅;那個年代,程家妹妹在醫(yī)院上班,而萬元戶才開始流行,她何德何能憑工資買下那么多套房產(chǎn)。像程家弟弟,為了轉移財產(chǎn),跟妻子先是補辦結婚證,當天就閃電離婚。像程家老父親,自己的女兒在被網(wǎng)上追逃的當天,就立下了非法遺囑,說自己在中天還有40%的股份。
節(jié)目最后,程家弟弟說大姐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把我們變成了沒有房子,無家可歸的人;程家妹妹說人是會變的,她掌握了金錢后,會自私,會跋扈。
一家人,本該手足情深,然而,卻沒有在關鍵問題上理清界限;二十年來,一把辛酸淚。金錢不等同與罪惡,但,沒有理清歸屬關系的金錢很可能會引誘人性深處的罪惡。
今日說法觀后感 篇3
今日說法“癌變”看后感想,首先應該質問法院是否走了后門,是否得了回扣或``````.女方的病癥是在小孩11個月后,也就是說小孩差1個月就一歲才昨到癌病的為何法院只判男方賠償5萬元給女方生活費,是否太過了不公平,法院是否問心無愧。
結婚請了40桌客,婚后吃的巧克力糖盒都有10幾個擺在柜上作為留念好看,又有新樓房住,雙方都有工作,男方家庭也很好,男方月工資2千多元,雙方都很驕傲,幸福,美滿,這樣的'婚姻為何沒有感情。
一切都是從女方得了癌變后才開始脫變,應該不能判離婚的,盡管雙方的指責都是為了一個錢字,特別是男方想拋棄女方,拒付醫(yī)藥費。因此,雙方因有了一個小孩,女方?jīng)]有能力工作了,而且還要醫(yī)病,如果男方一定要離婚,就要負責女方的一切生活費用,包括醫(yī)藥費,直到女方病故為止。這樣做才是婚姻正常應盡的責任,也是婚姻愛的正常代介付出。
如果法院判離婚,最起碼法院沒有負到責任,沒有人道主義,離婚后女方得到這5萬元支付醫(yī)院的藥費都不夠,何談以后生活費用。
這樣的案件結論,會給以后漫長的社會生活中有一定的負面影響,特別是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其中一方得了重病正需要求助的時候,另一方怕負責任從而不付錢或逃避或拋棄,或說沒有感情因而離婚,法院又如何看待。
作為法院部門,如果不公平,不負責任,不主持正義,不為受難方爭取到應有的,等于失職,等于使人慢性自殺,如“癌變”片中的女主人法院判離婚后,這讓她以后生活怎么過啊,她的病該如何治療,男方是否從此一點責任也沒有了呢
今日說法觀后感 篇4
《今日說法》這個節(jié)目我從7歲就開始看,如今已有兩年。我看過很多期,但最讓我感動的還是20xx年的一個故事。
主持人說,今天的《今日說法》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老師找學生要債要了十年的故事——《討債不為錢》。我很奇怪,老師怎么會向他的學生要債呢,還要了十年?這到底是為什么呢?帶著滿心的疑問我繼續(xù)往下看。
福建的一個教師,十年前為了資助一個偏遠地區(qū)的學生,在三年的時間里從平日并不多的工資中擠出兩萬多元用于幫助那個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他們兩人平時還以書信交流,老師還常常給予那個學生精神上的鼓勵?删驮谶@個學生畢業(yè)后,老師卻怎么也聯(lián)系不上那個學生。過了一段時間后,老師收到了學生的一封信,信中那個學生不僅不對老師心存感激,還滿懷委屈,抱怨不該上這三年學,浪費了自己的青春時光。之后,老師通過法律向學生要錢,花了整整十年的時間才找到那個學生。學生在法庭上說:“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為他沒為我找到一個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斷了聯(lián)系,我知道他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這里,真是氣憤!好一個忘恩負義的人,白白在這世上活了這么多年,也白讀了那么多的書!他再有知識,再有學問,但他卻缺少一個人最起碼該有的`誠信和感恩!就像老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所說的那樣:“我用十年的時間,花費了幾萬塊錢路費,向他要債卻不是為了錢,就是想讓他懂得誠信,再給他上人生的一課!
多么無私的老師!他以寬大的胸懷包容了這個學生,真讓人感動,自私的學生和無私的老師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個學生還有一顆感恩的心的話,他就應該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以后好好做人,記住老師的教導。
但愿社會上不會再有這樣的人,讓社會變得更加美好!
今日說法觀后感 篇5
今日?跉鉁仡A報22度,但是一直陰冷陰冷的,時而有雨,毛毛雨飛飛,挺冷的,至少不敞亮。
中午的今日說法演的是一個16歲的高二女生被男朋友刺殺,順道著把兩個出面解救她的兩高三男生一起殺了。殺人的同志解釋說,女友要跟他分手,還騙他,看到有男生出面幫忙,以為跟自己女朋友有染,就一起殺了。這兄弟有點偏激,看到個男的就以為跟自己女朋友有點什么,這種人不是心理變態(tài)就是太缺乏安全感或者自卑。這檔節(jié)目幫我解釋了一個問題,今天請的是中國公安大學的教授,她說:女兒如果與父親的關系非常好,那么她的潛意識里就會把父親作為標桿,若父親的形象是非常正面,那在女兒心目中是將是非常高大的,那么她以后選擇對象的要求就會相對比較高。我大概只記得這些了。
爸爸在我心中是絕對屬于山一樣的人物,打小就覺得沒有爸爸辦不到的事,有什么問題只要有爸爸就絕對可以很好的解決。他很兇,其實周圍的小孩子都怕他,他還以為很和藹,兇不是表現(xiàn)在臉上,而是無意識的表露出一種憤怒,尤其是眼鏡,從小我挺怕他的,只要他一瞪眼我就心虛,所以我討厭他的眼睛,有條件的話我會選擇不直視。但是爸爸真的很厲害,什么都會,別看他的手不漂亮,弄出來的東西一流。他很受老年人歡迎,因為他對老年人很好,絕對的'孝順。我的成長過程深受爸爸影響,在我的意識里,男人,就該什么都會,有擔當顧家,像爸爸一樣,可是現(xiàn)實很讓人失望,貌似都不是這樣的,他們不是什么都會,我見過最恐怖的是連跳閘都處理不了?赡馨职窒M胰,什么都讓我自己動手,現(xiàn)在我倒是很多都會,很挫敗。
大概我把俺爹的什么都會潛移默化的移給了別人,以至于襯托出別人什么都不會,所以說,我要是嫁不出去那俺爹要負很大的責任,誰叫他什么都會的,所以他要負責養(yǎng)我一輩子,還不準嫌棄我。
晚上有飯局,開心點.
今日說法觀后感 篇6
古人說得好:“法敗則國亂”。法律不僅關系到一個國家的安定團結,還關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可見法律多么神圣,多么重要。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從小就要學法,保護自己!傲弧逼陂g,央視一套12點38分專門開設了一期欄目:《今日說法——自護訓練營》,這里的主角都是孩子。自護訓練營共有7期,每一期的主題都是和兒童很貼切的,而我最喜歡的一期是第六期。這一期的內容主要是圍繞“游泳”展開的。里面向我們講述了游泳時幾個應該注意的地方:
第一,不要到河邊游泳。近來,天氣炎熱,許多同學打起了到河邊游泳的主意。其實,這是十分危險的。因為你對那里的水況還不了解,不熟悉,不知道哪里有旋渦等陷阱,很容易送命。再加上夏季比較容易發(fā)生洪澇災害……所以,不要到河邊游泳。
第二,不要到深水區(qū)游泳。很多同學認為只要會游泳,到哪游泳都行,這又是一個誤區(qū)。因為深水區(qū)的水可能高于你的身高,當你游得體力透支時,腳底下沒有著力點,旁邊也沒有手可以抓的東西,就可能溺水身亡。因此,不管怎樣,最好不要到深水區(qū)游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當你看見有人溺水正向你(未成年人)求救時,你會怎么做呢?你不應該馬上跳下河去救人,而是趕緊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給他(她),并向大人求救。如果你馬上跳下去救他(她),反而有可能造成不但救不了別人,自己也有可能因被他(她)當作救命稻草,抓住不放而送命。因此,此時此刻,你要做的是“見義有為”,而不是“見義勇為”。因為你還沒有那樣的能力。
看了這期的.《今日說法》,改變了我對《今日說法》的印象,這個欄目不僅僅揭露社會的黑暗面,而且還關心普通大眾的日常生活,從中我們不僅可以獲得越來越多的法律知識,還可以在潛移默化中提升我們的道德修養(yǎng)。在黨中央大力提倡以德治國、以法治國、創(chuàng)建和諧社會的今天,《今日說法》欄目無疑是實現(xiàn)這一宏偉目標的輿論利器。
今日說法觀后感 篇7
暑假里,我養(yǎng)成了一個習慣——那就是每天中午收看中央電視臺的《今日說法》。今天,像往常一樣,我在12點38分按時打開了電視。
主持人說,今天的《今日說法》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老師找學生要債要了十年的故事——《討債不為錢》。我很奇怪,老師怎么會向他的學生要債呢,還要了十年?這到底是為什么呢?帶著滿心的疑問我開始看節(jié)目。
福建的一個教師,十年前為了資助一個偏遠地區(qū)的學生,在三年的時間里從平日并不多的工資中擠出兩萬多元用于幫助那個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他們兩人平時還以書信交流,老師還常常給予那個學生精神上的鼓勵?删驮谶@個學生畢業(yè)后,老師卻怎么也聯(lián)系不上那個學生了。過了一段時間后,老師收到了學生的`一封信,信中那個學生不但不對老師心存感激,還滿懷委屈,抱怨不該上這三年學,浪費了自己的青春時光。之后,老師通過法律向學生要錢,花了整整十年的時間才找到那個學生。學生在法庭上說:“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為他沒為我找到一個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斷了聯(lián)系,我知道他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這里,真是氣憤!好一個忘恩負義的人,白白在這世上活了這么多年,也白讀了那么多的書!他再有知識,再有學問,但他卻最缺少一個人最起碼該有的誠信和感恩!就像老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所說的那樣:“我用十年的時間,花費了幾萬塊錢路費,向他要債卻不是為了錢,就是想讓他懂得誠信,再他給上人生的一課!倍嗝礋o私的老師啊!他以寬大的胸懷包容了這個學生,真讓人感動,自私的學生和無私的老師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個學生還有一點點感恩的心的話,他就應該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在以后好好做人,記住老師的教導。但愿社會上不再有這樣的人,變得更加美好!
今日說法觀后感 篇8
《今日說法》誕生于1999年1月2日,是中央電視臺第一檔全日播法制欄目,已經(jīng)成為家喻戶曉的品牌欄目。欄目秉持“點滴記錄中國法治進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監(jiān)督執(zhí)法,促進立法、服務百姓”為宗旨,全力打造“中國人的法律午餐”。
我家是《今日說法》的忠實觀眾,每天12時38分都會準時來到電視機前來觀看這個節(jié)目,有的案件很感動,有的很離奇,有的很曲折......可是,這么多的案件只有一件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腦海里,難以忘懷。
有一個這樣的案例:有一個80歲的老人,他每天早早起床,去撿菜市場爛菜葉、撿飲料罐、瓶子來維持生計。只有他自己一個人生活,他靠撿破爛的錢,訂報紙,就是為了每天看看哪個地區(qū)有家破人亡、父母離異、生活貧窮的孩子,給他們寄信、寄錢,安慰他們,讓他們有生存的勇氣。
這樣的事情,老爺爺一直持續(xù)了很多年,10元、20元、50元、100元、、、、那些貧困兒童都上了大學,他們就想看望那個老爺爺,其實在他們心中一直以為,他是一個家庭挺富裕的老人。到老人家一看,他家竟然堆滿了舊報紙、飲料罐、塑料瓶、爛菜葉.......他們的心徹底的震撼了,原來老爺爺?shù)募彝キh(huán)境是這樣的,他為了資助他們上學,竟然是這樣生活的`,但是他無怨無悔。老人的年紀越來越大了,也需要人照顧了,當?shù)卣捕啻握疹櫪先瞬⒆屗蚕硗砟辍:萌藭泻脠蟮摹?/p>
老爺爺精神可嘉,我們要向這位老爺爺學習,學習他的無私奉獻精神。向貧困的、要幫助的人伸出一雙援助之手,只要我們人人獻出一點愛,世界就會充滿愛。
今日說法觀后感 篇9
今天,我像往常一樣打開電腦,觀看起《今日說法——寶貝回家》!督袢照f法》這是個法制節(jié)目,它給予我許多課上學不到的法律知識。
這次,他在講述的是一個叫的小男孩,今年3歲。一歲的時候,就被人拐賣了。當時,的父親早年去世,在被拐賣的那天大清早的爺爺奶奶因傷心過度也離開了人世。家里,就剩下的母親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惡的人販子從窗戶爬進來把從媽媽溫暖的懷抱中偷走了,賣給一座重男輕女的村莊中一戶人家?“寶貝,你回來吧!”母親心中千呼萬喚,她和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時候,他們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尋找。
于是,他們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終于,經(jīng)過各種線索、推斷,還有DNA鑒定,終于回到了親生母親的懷抱。顯然,對媽媽很陌生,而此時的母親正急忙尋找胎記。
人販子,你不該放開法律朋友的手!法律,他有著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你們: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你學習了嗎?正與邪、善與惡,你都明白嗎?或許,你連“法律”這個詞都讀
不懂?根據(jù)我國《刑法》第240條的規(guī)定,誘拐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14周歲以下的是“兒童”,拐騙是以欺騙、利誘等手段,使兒童處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脫離其家庭或監(jiān)護人。誘拐兒童的犯罪行為,使我們兒童失去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你快省省你那根想誘拐兒童的腦筋吧,你快看看我國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學們,請緊緊握住法律朋友的手,與法同行!法律,他是我們的好朋友!正是因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得到了保障,使我們的生活井井有條,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讓我們健康成長!
今日說法觀后感 篇10
《今日說法》這個節(jié)目我從7歲開始就看,如今已有兩年。我看過很多期,但最讓我感動的還是年的一個故事。
主持人說,今天的《今日說法》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老師找學生要債要了十年的故事—《討債不為錢》。我很奇怪,老師怎么會向他的學生要債呢,還要了十年?這到底是為什么呢?帶著滿心的疑問我開始繼續(xù)往下看。
福建的一個教師,十年前為了資助一個偏遠地區(qū)的`學生,在三年的時間里從平日并不多的工資中擠出兩萬多元用于幫助那個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他們兩人平時還以書信交流,老師還常常給予那個學生精神上的鼓勵。可就在這個學生畢業(yè)后,老師卻怎么也聯(lián)系不上那個學生。過了一段時間后,老師收到了學生的一封信,信中那個學生不僅不對老師心存感激,還滿懷委屈,抱怨不該上這三年學,浪費了自己的青春時光。之后,老師通過法律向學生要錢,花了整整十年的時間才找到那個學生。學生在法庭上說:“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為他沒為我找到一個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斷了聯(lián)系,我知道他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這里,真是氣憤!好一個忘恩負義的人,白白在這世上活了這么多年,也白讀了那么多的書!他再有知識,再有學問,但他卻缺少一個人最起碼該有的誠信和感恩!就像老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所說的那樣:“我用十年的時間,花費了幾萬塊錢路費,向他要債卻不是為了錢,就是想讓他懂得誠信,再給他上人生的一課!
多么無私的老師!他以寬大的胸懷包容了這個學生,真讓人感動,自私的學生和無私的老師相比,是多少渺小!我想,如果那個學生還有一點點感恩的心的話,他就應該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以后好好做人,記住老師的教導。
但愿社會上不會再有這樣的人,讓社會變得更加美好!
今日說法觀后感 篇11
今天,我觀看了《今日說法》之校園平安課,感觸極深。
在生活中,在我們身邊,時時刻刻存在著安全隱患。稍不留神,便會受到極大的傷害。
在這期節(jié)目中,今日說法為我們列舉了幾種安全隱患,小到手指被卡,大到窒息昏迷。每一樣,都只是我們少年兒童的好奇,更多的是頑皮,想要尋找刺激而造成的一樁又一樁事故。
這期節(jié)目介紹了幾種校園危險,如:幼兒園睡覺的小床、教室的課桌等上面的小洞,導致少年兒童把手指卡在里面出不來,還有同學喜歡把樓梯扶手當滑梯玩,于是將大腿卡在里面,也有同學翻欄桿,可是不慎被尖利的'鋼筋刺穿手臂,不得不做手術。在各學校,有同學玩“疊羅漢”游戲,用石頭剪刀布決出誰在最下面,其余人便一個一個壓上去……甚至還有人在玩一種極危險的“死亡游戲”:在五米高的陽臺上,將身子探出陽臺,雙腳踩住欄桿縫,不斷松手又拽住欄桿,只要稍微拽不牢,便會掉下去,就算老天留你一條生路也會摔的終身殘疾!還有一種死亡游戲,一人在同伴要求一下做出一系列動作,然后有人對其胸口進行按壓,被按人失去知覺,然后在同伴呼喚下醒來,其實這樣是十分危險的,在歐美國家,每年有成百上千人因這類游戲死亡。校園中處處存在安全隱患,我們應多加小心才是。
為了避免發(fā)生校園事故,我們應當做到以下幾點:
1:、不把手指伸在隨處可見的小洞,不把樓梯當滑梯玩。
2、避免玩像“疊羅漢”、“死亡游戲”這類危險刺激的游戲。
3、不爬墻,不為了尋找新鮮翻欄桿。
4、凡事聽從老師安排,不調皮搗蛋。
現(xiàn)在的我們都為了尋求刺激去玩種種危險的游戲,甚至將生命作為賭注。人的生命僅有一次,它珍貴無比,我們不能拿它開玩笑!
我們生活在看似寧靜安全的校園,其實,殊不知,危險就潛伏在我們身邊。我們應保護好自己,不讓自己受到傷害,讓我們的生活更安全!
今日說法觀后感 篇12
“噢!放寒假啦!放寒假啦!……”我像一只離開了束縛的小鳥一樣,高興地歡呼雀躍起來,離開了媽媽的嘮叨聲,拿起了遙控器,目不轉睛地換著電視頻道。突然,一個廣為人知的名字進入了我的視線——雷鋒。一提到這個名字,我就被這個頻道吸引住了,我指著電視大聲地對爸爸說:“雷鋒!雷鋒!”一看,原來現(xiàn)在播放的是《今日說法》。
《今日說法》節(jié)目主持人講了一個令人深省的法制故事:
湖南省雷鋒的'故鄉(xiāng)發(fā)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間,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莊邊的水庫抓魚其中一位不慎滑進了深水區(qū),在如此危險的時刻,另外有一位12歲小朋友奮不顧身地跳下了水,用自己的全身力氣,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邊,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便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將死者的衣褲悄悄地藏了起來,然后若無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鄰居家借書和看電視,企圖制造不在現(xiàn)場的假象,使尋找死者的工作錯過了機會,直到警察偵查時才說出了真象……
看到這里我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為正是雷鋒精神的體現(xiàn),值得我們學習和贊揚,但是,我還是認為他的方法欠考慮,因為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讓大人來救(因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就不會白白地犧牲自己年輕的生命。而另兩位小朋友應該受到批評,這么能見死不救呢!特別是那個被救小朋友應該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沒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將是自己,他應該感到內疚。
同時我也從這個事故中知道了: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間,不遵守這一點,它會毀了一個人、一個家。
今日說法觀后感 篇13
今天,我像往常一樣打開電腦,觀看起《今日說法——寶貝回家》!督袢照f法》這是個法制節(jié)目,它給予我許多課上學不到的法律知識。
這次,他在講述的是一個叫xxx的小男孩,今年3歲。xxx一歲的時候,就被人拐賣了。當時,xxx的父親早年去世,在被拐賣的那天大清早xxx的爺爺奶奶因傷心過度也離開了人世。家里,就剩下xxx的母親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惡的人販子從窗戶爬進來把xxx從媽媽溫暖的懷抱中偷走了,賣給一座重男輕女的村莊中一戶人
家??“寶貝,你回來吧!”xxx母親心中千呼萬喚,她和xxx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時候,他們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尋找xxx??
于是,他們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終于,經(jīng)過各種線索、推斷,還有DNA鑒定,xxx終于回到了親生母親的懷抱。顯然,xxx對媽媽很陌生,而此時xxx的'母親正急忙尋找胎記。
人販子,你不該放開法律朋友的手!法律,他有著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你們: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你學習了嗎?正與邪、善與惡,你都明白嗎?或許,你連“法律”這個詞都讀
不懂?根據(jù)我國《刑法》第240條的規(guī)定,誘拐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14周歲以下的是“兒童”,拐騙是以欺騙、利誘等手段,使兒童處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脫離其家庭或監(jiān)護人。誘拐兒童的犯罪行為,使我們兒童失去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你快省省你那根想誘拐兒童的腦筋吧,你快看看我國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學們,請緊緊握住法律朋友的手,與法同行!法律,他是我們的好朋友!正是因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得到了保障,使我們的生活井井有條,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讓我們健康成長!
【今日說法觀后感】相關文章:
今日說法觀后感01-26
今日說法觀后感05-26
今日說法300字觀后感06-07
今日說法觀后感300字06-10
法制欄目《今日說法》觀后感09-26
《今日說法》觀后感(精選17篇)09-17
今日說法觀后感15篇12-06
今日說法觀后感14篇12-15
今日說法觀后感(通用20篇)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