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社會發(fā)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jīng)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桑韵率切【帪榇蠹沂占挠變簣@校車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chǎn)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jīng)常學習交通法規(guī)。
6、保持車況良好,經(jīng)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園內行駛車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兒的車輛,行駛車速嚴格按照規(guī)定行駛。
二、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贌o照駕駛。隨意變更不是專用校車司機駕駛。 ②未經(jīng)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jīng)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園所各負擔一半。
三、汽車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yè),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后勤主任,經(jīng)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shù),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園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四、司機接送幼兒規(guī)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guī)情況下經(jīng)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未成年人不允許接送幼兒,若要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托電話后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五、司機日常工作規(guī)定
1、必須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路邊或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總務主任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否則后果自負。
3、除幼兒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園里有關規(guī)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guī)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fā)報告,由后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六、司機的職責
1、校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jīng)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jù)先由主管簽名,然后由后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后勤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jīng)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jīng)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不開賭氣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園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2
幼兒園娃娃車是接送孩子專用交通工具,關系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加強對園車接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接送老師:
1、接送車都要帶學生花名冊,并進行點名上下車。
2、要組織幼兒排隊上下車,注意乘車紀律和安全。
3、上車后給每位幼兒安排座位,播放碟片,并教育學生不要把頭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車要接送老師親自開門,要等車停穩(wěn)了才能讓幼兒上下車。
5、在接和送的過程中,接送老師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應把學生送到指定地點。
6、接送老師應先開門下車后再組織幼兒有序下車,和家長實現(xiàn)交接(早晚:從家長手中接過孩子,將孩子交到家長手中。)
7、對沒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師要打電話聯(lián)系家長,并告訴班主任。
二、駕駛員:
1、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交通法規(guī),接送學生時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做到中速行駛,禮讓三先,安全正點。
2、駕駛員要按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準時到崗,協(xié)助跟車教師維持好學生上車時的秩序,做到正點發(fā)車。
3、校車返校后,駕駛員必須有序地將車停到指定的地點,然后對車輛進行清掃,保持校車的整潔。
4、注重車輛的保養(yǎng),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每周六要對車輛進行檢查與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立即檢修。
5、校車應做到專人專車,駕駛員不得隨意將校車給他人學車與駕駛。不得隨意更換司機,如當班司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必須事先告知學校管理人員。學校經(jīng)查驗有關證照后,方能讓替班者試車,駕駛技術不熟練的不準出車。
6、負責接送學生的教師,要經(jīng)常教育學生,做到有序乘車,文明乘車。維護好車上的秩序,要敦促司機在指定地點停車。車停穩(wěn)后,才能讓學生上、下車。
7、駕駛員不得酒后開車,不得開疲勞車,不得開有“病”的.車。
8、駕駛員必須接受學校后勤管理人員的管理,每學期由總務處按本制度擬定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狀。
9、考勤管理:遲到一次10元;請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崗一趟扣25元。
10、交通安全管理: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闖紅燈除交警部門罰款外,學校另扣20元;
2)違反交通管理法其他條規(guī)的按交警的處理:①按交警裁決的責任大小,依比例修復校車;②人身傷害原則上按交警裁決的比例支付,極其特殊的情況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但乙方必須支付一定的底數(shù)(半年的工資)。
東湖新技術開發(fā)區(qū)曙光星城陽光幼兒園
早上接車流程
1、校車到點在固定地點等候。
2、同家長幼兒打招呼,并從家長手中接過幼兒,進行簡單交流。
3、安排幼兒座位。教育幼兒頭、手不伸出車外。
4、相同站點人到齊后點名關車門,發(fā)車。
5、行駛到另一站點同上程序,有到點未到幼兒,接車教師應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請其自己送往。(請假幼兒應主動同接車老師聯(lián)系)
6、車子到達幼兒園,司機鳴笛,提醒班級教師接車。
7、接車老師組織幼兒下車,接車老師一定將孩子送到本班級老師手中。并轉告家長交代相關事項。
8、接車老師上車,檢查有無遺漏幼兒、物品。方可下車。
下午送車流程
1、下午4;20/5:00,班級教師將幼兒親自送到相關接車老師手中。
2、接車老師組織幼兒站隊。
3、車子在園門口停穩(wěn)后,接車老師組織幼兒有序上車。
4、安排幼兒坐好,清點人數(shù)。教育幼兒頭手不伸出車外。
5、車子在行駛過程中,老師應站起巡視幼兒情況,避免幼兒間爭吵。
6、車子到點停穩(wěn)后,教師先下車,將孩子親手教到家長手中。并交代相關事項。
7、超時家長還沒有到,應聯(lián)系家長,并將幼兒帶會園里,交到本班級老師手中。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3
為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huán)境,確保學校正常秩序,根據(jù)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對校園內各種車輛的管理作出以下規(guī)定(20xx年3月31日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一、總則
所有車輛進入校園內,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二、機動車的管理
校園道路以行人為主,機動車應主動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
(一)車輛出入
1.無牌無證的機動車嚴禁入校。
2.機動車(含摩托車)按指定的大門進出。特殊情況須經(jīng)學校批準,方可出入。
3.本校機動車輛進出校門,盡量避開上學、課間、放學高峰時間。
4.凡來學校參加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辦,安全辦通知門衛(wèi)放行,并按指定地點停放。
5.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進出校門時,門衛(wèi)應主動疏導通道,以確保通行。
6.其它各種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wèi)的查詢,經(jīng)被訪問者同意后登記放行,按指定的停車場停放。
7.車輛載物出門時,必須接受檢查,得到確認后放行。
8.原則上不是校園施工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二)車輛行駛
1.各種機動車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不得超車。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
3.基建、擴建、改建、裝修、維修等工程用車須經(jīng)校長同意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qū)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4.各種機動車輛不得在禁行區(qū)域內行駛。
(三)車輛停放
1.車輛應按指定地點或區(qū)域停放。(1)本校教職工車輛上下班時間嚴禁進入校園停放。(2)外來車輛停放地點為:南操場。
2.車輛停放時,須停放整齊,并拉剎、關電路、鎖門窗以確保安全。
3.外來車輛停放過夜須經(jīng)批準,一律停放在南操場。
三、非機動車的管理
1.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xù)完備。
2.進入校門時,須下車推行,校園內禁止騎車。
3.載物出門時經(jīng)校警檢查后放行。
4.所有非機動車應在劃定的停車區(qū)域有序停放并上鎖,嚴禁亂停亂放。
四、管理辦法
1.進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有關規(guī)定或在校園內造成交通事故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按交通法規(guī)有關條款處罰。本校教職工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規(guī)有關條款處罰外,學校將給予行政處分。
2.機動車有下列違規(guī)情況之一的,送交相關部門處理。
(1)無證、無照機動車擅自入校的;
(2)未經(jīng)門衛(wèi)人員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4)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
3.機動車有下列違規(guī)情況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
(1)不按規(guī)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園內練車、鳴笛、試剎車的;
(3)在校園內超速行駛及超車的;
(4)在禁行區(qū)域內行駛、停放的;
3.非機動車無證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五、附則
1.本規(guī)定自20xx年3月1日起執(zhí)行,如與相關規(guī)章制度相沖突,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2.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校委會。
教職工(車主)簽字: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4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幼兒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財產(chǎn)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jīng)常學習交通法規(guī)。
6、保持車況良好,經(jīng)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二、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
、贌o照駕駛。
、谖唇(jīng)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幼兒園共同負擔。
5、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jīng)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三、汽車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yè),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學校,經(jīng)園長同意并簽名即可。由園長記錄公里數(shù),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3、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四、司機日常工作規(guī)定
1、必須保持車內外清潔整齊。
3、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guī)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fā)報告,然后通知學校。
五、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jīng)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加油單據(jù)先由主管簽名,然后由總務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學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jīng)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下車后檢查車內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鎖好車門并將鑰匙交到幼兒園辦公室。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jīng)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3、司機要服從主管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4、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并說明原因。
15、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6、司機未經(jīng)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六、教師跟車管理制度
1、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兒做到的',老師應做到,要求幼兒不能做的,老師也不能做(帶MP3、穿拖鞋等)
2、按時到崗,晚上跟車老師要提前5分鐘到崗實行點名考勤,不讓校車超載,考勤表每周上交辦公室檢查。
3、熟悉每一個幼兒住址及站點,幼兒到站才能下車。嚴禁未到站點放幼兒下車或到達站點不下車。
4、幼兒到站點,如要過馬路,跟車老師必須下車送幼兒過馬路。
5、到站點須等車停穩(wěn),跟車老師方可讓幼兒下車。下車時禁止幼兒推擠,以免發(fā)生擠傷等意外。提醒幼兒注意外面來往車輛。
6、維持車內紀律,禁止幼兒大聲喧嘩,扯爭刁打,不準幼兒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對幼兒要具有愛心,對家長要有禮貌,作為學校流動宣傳車,司機和跟車老師必須作正面宣傳,對于家長或幼兒提出的可行要求,應盡量滿足。
8、上車時,注意點名,幼兒全部上車坐穩(wěn)后方可發(fā)車。
9、因跟車老師原因,出現(xiàn)漏接、漏送幼兒的由跟車老師負責并扣5元/次。
七、責任承擔
1、行車途中車出現(xiàn)任何交通事故由司機負責。
2、車未停穩(wěn)而幼兒下車,出現(xiàn)意外由司機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責任。
3、幼兒未到站下車或(過站點下車)不回家出現(xiàn)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4、幼兒過馬路因沒大人(老師)護送出現(xiàn)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5、幼兒將身體某部分伸出車窗外,而出現(xiàn)意外的責任,由跟車老師承擔。
6、接幼兒時因車沒到預定時間而開走,導致幼兒在外出現(xiàn)意外,由司機與老師負責。
7、因不點名導致校車嚴重超載,后果由司機和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5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園長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行政主管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園長或相應負責老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十二、嚴格執(zhí)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及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孩子,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帶走,而應帶孩子返校,以便家長及時聯(lián)系孩子。
十三、車內加強孩子的安全教育,看好孩子不能將手指或頭伸出車窗外,或在車內打鬧。
十四、幼兒園做校車的孩子當日沒有出勤,該班班任老師必須與負責接送的老師及時了解孩子沒來原因,并再次和家長電話確認。以上幼兒園校車安全規(guī)定經(jīng)幼兒園全體教師安全會上公布告知,要求幼兒園上下全體教師嚴格遵守并簽字確認。
園長簽字:xx
幼兒園教師簽字:xx
20xx/6月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6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及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別是配合縣教育局安穩(wěn)股校車監(jiān)控平臺監(jiān)督,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車時間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 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7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1、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2、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3、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4、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6、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7、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8、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10、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11、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8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幼兒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財產(chǎn)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jīng)常學習交通法規(guī)。
6、保持車況良好,經(jīng)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園內行駛車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兒的車輛,行駛車速嚴格按照規(guī)定行駛。
二、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
、贌o照駕駛。
、谖唇(jīng)許可將校車交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車輛如在接送幼兒途中遇到事故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幼兒園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三、車輛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工作,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接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園長。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完好,方可簽字提車。
四、司機接送幼兒規(guī)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guī)情況下經(jīng)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接送幼兒一律實行接送卡接送幼兒,無卡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托電話后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五、司機日常工作規(guī)定
1、必須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路邊或幼兒園操場。
2、除早、晚接送幼兒外,司機不得將校車駛出幼兒園,否則后果自負。
3、除幼兒或幼兒園老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園里有關規(guī)定懲罰。
六、司機的職責
1、校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校車管理條例。
2、司機應愛惜校車,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jīng)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園長,未經(jīng)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車門。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jīng)常檢查。
七、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yè)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yè)務,遵守交通法規(guī)。
2、具備崇高的職業(yè)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心,敬崗愛業(yè)。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
5、車輛的`牌照、手續(xù)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jīng)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yōu)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園長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
8、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9、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guī)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guī)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xù)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八、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 對家長要熱情有禮貌,對幼兒具有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fā)生爭執(zhí),事后可將事件告知主管。
2、 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經(jīng)調查屬實將按相關制度處罰。
3、 司機應熟悉每位接送幼兒及家長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幼兒,要提高警覺,并向幼兒證實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長來電說明,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讓其接走幼兒。
九、隨車人員規(guī)定
1、隨車人員必須是本園教師或幼兒園負責人,要建立上下車點名制度。
2、隨車人員要對定點人員的紀律、衛(wèi)生、精神狀態(tài)等給予高度關注,及時處理偶發(fā)事情。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9
駕駛員的職責及安全行車規(guī)定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3、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4、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疲勞駕車,不違章駕車。
5、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6、保持車況良好,經(jīng)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7、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8、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9、接送學生前20分鐘,司機應提前做好準備,隨時等候出車。
10、司機要服從園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1、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
12、司機未經(jīng)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再向管理部門報告。
車輛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工作,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園長。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完好,方可簽字提車。
司機接送幼兒規(guī)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guī)情況下經(jīng)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接送幼兒一律實行接送卡接送幼兒,無卡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托電話后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跟車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1、跟車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跟車教師清點幼兒人數(shù),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跟車教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后,幼兒下車,跟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shù)。
2、跟車教師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xié)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tài)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3、跟車教師在開車前后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并根據(jù)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押車教師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戶不要打開的過大。
4、跟車教師保證各班聯(lián)系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fā)給家長;并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5、跟車教師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并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于家長。
6、老師根據(jù)各車接送名單,接送幼兒的往返乘車并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xiàn)。
7、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跟車教師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教師要先下車后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后不要奔跑,等車走后再走。確保每個幼兒安全到家。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0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當班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做記號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
六、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須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相關老師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在各接送點提前候車。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1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chǎn)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建立校警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校警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jīng)常學習交通法規(guī)。
(6)保持車況良好,經(jīng)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教職工和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2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狀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務必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當班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務必在當日記錄中做個性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務必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務必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務必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務必持續(xù)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提醒校車司機務必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能夠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購置
(1)購置校車以堅固耐用、省油、價格合理為原則。
(2)校車超過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長提出報廢,并提出專案購置申請。
十、校車使用
(1)校車使用校長指定專門的司機負責駕駛,非本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
(2)校車使用前校車駕駛員應對校車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竊或損壞等,應立即報園長處理。
(3)校車每一天應回到學校,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規(guī)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校車駕駛員賠償。
(4)公務校車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十一、校車保養(yǎng)
(1)校車駕駛員每周最少擦洗校車一次,如遇雨天,則須每日清洗,以防生銹。
(2)校車各項零件設備的保養(yǎng),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持續(xù)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損。
十二、校車保養(yǎng)
(1)校車如需維修,應事先向園長申報核準,經(jīng)批準后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校車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需緊急送修的',應先報備主管人員核準。
(3)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yǎng)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負擔。
十三、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門統(tǒng)一購買,由駕駛司機填寫領油申請表獲準后領用。
(2)每月主管部門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十四、事故處理
(1)學校校車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guī)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未經(jīng)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職責概與學校無關,一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十五、駕駛員管理條例
1、“十不準,一牢記”的紀律原則
。1)“十不準”:
不準超速行駛、不準強行超車、不準闖燈越線、不準只躲不停、不準酒后開車、不準吸煙開車、不準接打手機、不準疲勞駕駛、不準超載行駛、不準開帶病車。
。2)“一牢記”:
連續(xù)行車不超過四小時,注意休息,杜絕疲勞駕駛。
2、駕駛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開展日常政治學習和車輛運行保養(yǎng)工作,要開正點車、安全車、衛(wèi)生車、舒心車、低耗車。
3、駕駛員務必服從調配,堅守崗位,聽從指揮,隨傳隨到,按時出車,服務周到。
4、駕駛員務必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安全防范規(guī)定,確保行車安全。
5、駕駛員務必對隨車工具、附件如數(shù)清理保管,丟失或損壞要追究職責并負責賠償。
6、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年報審檢和養(yǎng)路費、安全管理費、保險費的按時清繳及各種行車證件的及時更換辦理。若造成工作失誤或損失,駕駛員應負全部職責。
7、駕駛員不得以車謀私,未經(jīng)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為自己或他人辦事,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除按規(guī)定收費外,經(jīng)濟損失全部自負,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行政處分。
8、節(jié)約燃料,節(jié)省修理費,一般故障和小修自己排除解決。油料單應一月審核一次。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3
一、校車安全各崗位職責
1、校車駕駛員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jīng)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jù)先由隊長簽名,然后由后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后勤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jīng)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jīng)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服從隊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 通知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17)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jīng)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9)司機未經(jīng)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21)后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獎勵。
。1)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2)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3)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4)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6)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7)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8)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9)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10)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3、GPS監(jiān)控人員的職責
1、熟悉并掌握GPS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各項功能和具體操作。
2、隨時關注GPS系統(tǒng)使用情況,并在車輛出現(xiàn)超速、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時對駕駛員進行及時提醒,防范和控制駕駛員在行駛途中的各類違章行為。在上班過程中不得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wǎng)頁和游戲。
3、在車輛發(fā)出劫警報告時,進行報警確認,并進行相應的處理;有問題無法處理的,應及時上報。
4、對于監(jiān)控中發(fā)現(xiàn)GPS系統(tǒng)有故障的車輛,及時上報并下發(fā)維修單,保證GPS系統(tǒng)的正常運轉。
5、監(jiān)控中發(fā)現(xiàn)車輛駕駛員有違章行為的`,按公司GPS管理規(guī)定處理并及時上報。
6、按規(guī)定采集車輛行駛記錄數(shù)據(jù),并確保數(shù)據(jù)的安全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對違規(guī)車輛月度明細,應交相應管理部門審核處理,重要監(jiān)控信息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7、GPS管理不得越權使用,也不得將使用權私自賦予他人。管
理員嚴格按管理權限使用,如須授權相應人員使用,應經(jīng)領導簽字同意方可授權。
二、校車駕駛員等從業(yè)人員的學習、培訓、教育制度;
1、組織從業(yè)人員積極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的各種安全培訓,制定安全生產(chǎn)培訓教育學習考核計劃。
2、每月組織兩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訓、業(yè)務學習,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精神,落實安全工作任務,增強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幼兒園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召開,
參加的人員為駕駛員、跟車人員。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主要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chǎn)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標準,以及道路危險貨物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
(2)幼兒園概況、行業(yè)特點、操作規(guī)程,安全責任制,崗位責任制、應急預案等各種管理制度;
。3)預防事故的一般知識以及發(fā)生事故的應急救援知識;典型
事故案例分析
5、駕駛員每月參加安全學習不得少于2次。參加人員必須按時到會,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參會的需向幼兒園領導請假,3日內自覺把學習內容補上。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超過三天以上不補課學習的從業(yè)人員,第一次扣風險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參加學習的,停車1天集中學習或取消駕駛員資格。
6、缺席人員由公司采取發(fā)放學習資料,單獨召集進行學習教育培訓等方式進行補課,學習內容不變;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落實到位,確保培訓教育面達100%。
7、駕駛員必須切實做到安全生產(chǎn)工作警鐘長鳴,警示高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三、校車安全運行操作標準和細則要求;
1、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一)為對我區(qū)范圍內所有中小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幼兒園因教育、教學需要用于運載學生的9座以上機動車(含學校、幼兒園自有和租用的車輛,以下簡稱校車)加強管理,杜絕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和《深圳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特擬定《寶安區(qū)學校、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內容包括《寶安區(qū)校車安全管理規(guī)范》、《寶安區(qū)校車檔案管理規(guī)范》、《寶安區(qū)校車安全考核、獎懲規(guī)范》、《寶安區(qū)校車安全監(jiān)督規(guī)范》、《寶安區(qū)校車駕駛員培訓規(guī)范》和《責任與處罰》等六個部分。
。ǘ└鶕(jù)《關于規(guī)范管理街道社區(qū)居委會接送學生車輛的通知》(深寶府辦[xxxx]94號)的精神,街道社區(qū)居委會接送學生車輛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
(三)區(qū)教育局、街道教育辦和各學校、幼兒園應配備專門人員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學校應安排專項的交通安全經(jīng)費,用于校車安全檢測、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事故預防和駕駛員培訓等開支。
第二章寶安區(qū)校車安全管理規(guī)范
。ㄒ唬⿲W校、幼兒園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深圳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并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二級維護。不符合該辦法的車輛一律不準用作校車,不符合該辦法的駕駛人一律不準聘為校車駕駛人。
。ǘ⿲W校租用車輛作為校車的,學校必須與車主單位簽訂租賃合同,合同上有保障安全及明確安全責任的條款;學校要與乘車學生家長簽訂《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明確學校、學生、車主單位等各方責任。
。ㄈ⿲W校要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fā)現(xiàn)超載或者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予以制止;在運載學生時,校車要配備一名以上專職管理人員,負責車內學生乘車秩序和上下車時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學校對固定接送學生的校車,要根據(jù)核載人數(shù)編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發(fā)給每位乘車學生及家長,以便接受監(jiān)督;校車司乘人員要對照座位表進行安全管理,嚴禁超載、超速。
。ㄎ澹⿲W校聘用自有校車駕駛員時,要嚴格把好駕駛員的資格關,建立完善包括駕駛員個人資料的管理檔案。
。⿲W校租用的校車在非服務于學校的時間內學校必須將《校車許可證》和《校車駕駛人證》收回。
。ㄆ撸⿲W校自有的校車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客貨運輸,并不得租給他人。
。ò耍⿲W校要建立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管理制度,重點內容是實行人車分流,具體內容包括:明確車輛出入口與人出入口,并在實際地點做警示標志;車輛在校內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并在實際地點畫出行駛線路和停車位;制定上放學時段校內和校門維持交通秩序值班表;緊急情況下的報告和處理程序。
。ň牛⿲W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車安全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駕駛員培訓,學習交通安全知識;定期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專題教育,切實增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第三章寶安區(qū)校車檔案管理規(guī)范
。ㄒ唬⿲W校、幼兒園應當對使用校車情況建立檔案。街道轄管學校報街道教育辦備案,直屬學校報區(qū)教育局備案。
(二)校車安全管理檔案目錄
1、校車管理規(guī)章制度;
2、學校與區(qū)教育局或街道教育辦簽訂的交通安全責任書;
3、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與校車管理員、校車駕駛員、跟車教師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4、學校與校車承租方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ㄈ⿲毎矃^(qū)接送師生的車輛管理檔案目錄(見附件一)
1、校車許可證;
2、經(jīng)轄區(qū)交警部門查驗的校車安全檢測表;
3、45°現(xiàn)用校車彩照及經(jīng)交警部門現(xiàn)場查驗證明;
4、校車行駛證復印件(驗原件);
5、“大三小六”性能檢測證明;
6、校車座位安排表;
7、校車購買保險票據(jù);
8、租用的車輛客運資質證明;
9、交警、車管部門規(guī)定的有關資料;
(四)寶安區(qū)校車駕駛員管理檔案目錄(見附件二)
1、校車駕駛人證;
2、駕駛員三年以上無不良行駛記錄證明(附近期脫帽彩色照片);
2、駕駛證復印件(經(jīng)交警部門查驗,驗原件存復印件);
3、當?shù)貐^(qū)級公辦醫(yī)院體檢證明;
4、駕駛員、司乘管理人員與校方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5、交警、車管部門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關資料。
。ㄎ澹┟寇嚸刻吮仨毺顚憽秾毎矃^(qū)接送學生往返路線安全記錄表》,該表格式見附件三。
。┍仨殗栏駡(zhí)行定學生定座位制度,《每趟校車搭乘學生名單》表格見附件四。
。ㄆ撸⿲毎矃^(qū)校車安全專項檢查表,表格見附件五。
第四章寶安區(qū)校車安全考核、獎懲規(guī)范
。ㄒ唬﹨^(qū)教育局對學校校車管理實行獎懲制度,對校車管理混亂的學校提出批評,并限期整改;對未整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學校全區(qū)通報批評;對發(fā)生校車安全事故的學校做出教育行政處罰。
。ǘ﹨^(qū)教育局年終對各學校全年校車安全情況進行考核,對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給予通報表揚;對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不達標的,給予通報批評。對由于工作失職,不履行領導責任,導致發(fā)生后果嚴重、影響惡劣的校車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其有關領導責任。
(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fā)生較大安全事故的學校、幼兒園不得參加當年的規(guī)范化、優(yōu)質化督導評估。
第五章寶安區(qū)校車安全監(jiān)督規(guī)范
。ㄒ唬﹨^(qū)教育局或街道教育辦應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與公安交警部門聯(lián)合的'校車安全檢查;每月應與公安交警部門溝通了解交警部門查處的校車信息,并做出相應處理。
。ǘ﹨^(qū)教育局應對社會公布校車安全監(jiān)督投訴電話,廣泛接聽和處理來自社會有關校車安全的投訴。
。ㄈ└鲗W校應將交警部門、教育部門、學校的校車投訴電話張貼在校車的后方玻璃上,廣泛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
。ㄋ模﹨^(qū)教育局在全區(qū)統(tǒng)一聘任100名兼職校車安全監(jiān)督員,街道教育辦在街道范圍內聘請10名兼職校車安全監(jiān)督員,各學校根據(jù)需要聘任兼職校車監(jiān)督員。校車監(jiān)督員直接向街道教育辦或區(qū)教育局報告校車違規(guī)情況。
(五)區(qū)教育局、街道教育辦應在接到有關校車違規(guī)投訴的三日內就投訴進行調查并將結果向局分管領導匯報并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將處理結果反饋給交警部門和校車安全監(jiān)督員。
。┙⑿\嚢踩O(jiān)督獎勵制度,設立專用經(jīng)費對工作出色的校車安全監(jiān)督員進行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另行規(guī)定。
第六章寶安區(qū)校車駕駛員培訓規(guī)范
。ㄒ唬┬\囻{駛員平時應自覺加強車輛業(yè)務和駕駛技術的學習,熟悉交通安全法規(guī)。做到思想作風、技術過硬,具有適應各種路面,復雜交通環(huán)境駕駛能力和具有處理一般性車輛故障的能力。能較好地單獨完成任務,確保行車安全。
。ǘ⿲W校必須定期召開校車駕駛員工作例會,通報校車安全駕駛情況,組織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法規(guī)和技術的學習,切實加強校車行駛的安全管理和駕駛員隊伍的建設。
。ㄈ┟繉W期開學前請交警部門派出民警對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法規(guī)和駕駛技能培訓。此項工作可由學校單獨進行或由街道教育辦統(tǒng)一組織進行。
。ㄋ模┙值澜逃k每年可組織對校車駕駛員安全知識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通知學校不再續(xù)聘。
第七章責任與處罰
。ㄒ唬⿲W校、幼兒園未將使用校車情況按規(guī)定進行備案或者未按規(guī)定查驗校車的,由區(qū)教育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對政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校長、園長給予行政處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學校,責令停辦。
。ǘ⿲W校、幼兒園使用未取得《校車許可證》的機動車運載學生的,由區(qū)教育局對政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校長、園長以及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民辦學校、幼兒園或者合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舉辦人、安全責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2年內不得在寶安從事學校、幼兒園管理事務。
。ㄈ⿲W校、幼兒園未按規(guī)定對校車履行安全管理和保護職責,造成重、特大傷亡事故的,對政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校長、園長以及其他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公職處分;民辦學校、幼兒園或者合作舉辦的學校、幼兒園的舉辦人、安全責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在寶安從事學校、幼兒園管理事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ㄋ模┬\嚦d20%、超速50%以上等交通違法行為被查獲1次的,區(qū)教育局責令學校辭退校車駕駛員并對該校、該園的校長、園長給予警告處分;被查獲2次的,區(qū)教育局對該校、該園的校長、園長給予撤職處分。
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15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狀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1、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2、跟車老師務必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3、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務必在當日記錄中做個性說明,以免遺漏。
4、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務必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務必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6、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務必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7、督促校車司機務必持續(xù)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8、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車司機務必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能夠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10、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11、家長接送幼兒務必出示接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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