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guī)、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獸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獸藥管理制度 1
1、嚴格依照獸醫(yī)處方箋(簽)所載事項使用獸用處方藥,不得盲目、隨意用藥,或是超期、超量用藥。必須按規(guī)定執(zhí)行休藥期,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獸藥、原料藥、人用藥品。
2、不得網購獸用處方藥,不得購買上門推銷的獸用處方藥。
3、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做好記錄;獸醫(yī)處方箋(簽)保存2年以上。
4、使用抗生素應嚴格掌握適應癥,正確選藥,用量適當,療程充足;聯合用藥時要有明確的臨床指證,并注意藥物配合所產生的無關、累積、協同、拮抗作用,及時觀察動物的反應,修訂用藥方案。
5、使用抗寄生蟲藥應針對寄生蟲的生活史選用藥物種類、給藥方案以及適宜的給藥劑量,保證既有效又無毒副作用;對易產生抗藥性的,給藥劑量要足、療程要夠,并合理輪換用藥;拌料或飲水投藥時應混合均勻。
4、使用消毒藥應根據不同病原及其特性,選擇適宜種類的藥物、濃度、作用時間和溫度,確定合適的`用藥方法,如噴霧、潑灑、浸泡、涂擦、沖洗等。
5、應根據不同種類的藥物,嚴格執(zhí)行停藥期制度,嚴禁超期用藥。
6、使用消毒防腐劑對飼養(yǎng)環(huán)境、欄舍和器具進行消毒時,應符合NY/T5033的規(guī)定。
7、在臨床獸醫(yī)的指導下使用鈣、磷、硒、鉀等補充藥、微生態(tài)制劑、酸堿平衡藥、體液補充藥、電解質補充藥、營養(yǎng)藥、血容量補充藥、抗貧血藥、維生素類藥、吸附藥、瀉藥、潤滑劑、酸化劑、局部止血藥、收斂藥和助消化藥。
8、慎重使用經農業(yè)部批準的擬腎上腺素藥、平喘藥、抗(擬)膽堿藥、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和解熱鎮(zhèn)痛藥。
9、禁止使用麻藥、鎮(zhèn)痛藥、鎮(zhèn)靜藥、中樞興奮藥、化學保定藥及骨骼肌松弛藥。
10、豬場要實行用藥登記管理制度,建立用藥檔案,以備查考。用藥檔案應包括:藥品名稱、劑量、療程、療效及停藥期;用藥豬編號、日齡或月齡、體重,實施用藥者及主管獸醫(yī)簽字等。
11、禁止使用未經國家畜牧獸醫(yī)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產的獸藥。
12、禁止使用未經農業(yè)部批準或已經淘汰的獸藥。
獸藥管理制度 2
1、獸藥是用于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其質量與人體的健康密切相關。為嚴格不合格獸藥的控制管理,嚴防不合格獸藥進入或流出本xx中心,確保消費者用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質量管理部是xx中心負責對不合格獸藥實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機構;
3、質量不合格的獸藥不得采購、入庫和銷售。凡與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不符的獸藥,均屬不合格獸藥,包括:
3.1定量檢測(即含量測定)結果不符合法定質量標準有關規(guī)定的獸藥;
3.2定性檢測(即理化鑒別)結果不符合法定質量標準有關規(guī)定的獸藥;
3.3細菌檢測(即微生物測定)結果不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獸藥;
3.4獸藥包裝、標簽及說明書不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獸藥。
4、在獸藥入庫驗收過程中發(fā)現不合格獸藥,應存放于不合格獸藥庫(區(qū)),掛紅牌標志,報質量管理部門,同時填寫有關單據,通知財務部門拒付貨款,并及時通知供貨方,確定退貨或報廢銷毀等處理方法。
5、質量管理部門在檢查獸藥的過程中發(fā)現不合格獸藥,應出具獸藥質量報告書或不合格獸藥停銷通知單,及時通知業(yè)務經營部門立即停止出庫和銷售。同時,按銷售記錄追回已銷出的不合格品。并將不合格獸藥移放于不合格獸藥庫(區(qū)),掛紅牌標志。
6、獸藥養(yǎng)護過程或出庫復核過程中發(fā)現不合格獸藥,應立即停止銷售和發(fā)運。同時,按銷售記錄追回已銷出的不合格獸藥。并將不合格獸藥移放于不合格獸藥庫(區(qū)),掛紅牌標志。
7、上級藥監(jiān)部門抽查、檢驗判定為不合格品時,或上級藥監(jiān)、藥檢部門公告、發(fā)文、通知查處發(fā)現的不合格品時,xx中心應立即停止銷售。同時,按銷售記錄追回銷出的不合格品,并將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獸藥庫(區(qū)),掛紅牌標志,等待處理。
8、不合格品應按規(guī)定進行報廢和銷毀。
8.1不合格獸藥的`報損、銷毀由業(yè)務經營部門提出申請,填報不合格獸藥報損表及審批表等;
8.2不合格獸藥銷毀時,應在質量管理部和其他相關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并填寫“報損獸藥銷毀記錄”。
9、對質量不合格的獸藥,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制定與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10、明確為不合格獸藥仍繼續(xù)發(fā)貨、銷售的,應按質量責任制的規(guī)定予以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處罰。
11、xx中心驗收、養(yǎng)護、出庫復核員對不合格獸藥的情況,應按xx中心質量信息反饋制定的規(guī)定按季向xx中心質量管理部報告,重大不合格獸藥事件應隨時上報。
12、應按xx中心“質量記錄控制程序”的規(guī)定,認真、及時、規(guī)范地做好不合格獸藥的處理、報損和銷毀記錄,記錄妥善保存三年。
13、不合格獸藥管理的具體程序按xx中心“不合格獸藥控制處理程序”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獸藥管理制度 3
為了加強對獸藥經營管理,規(guī)范經營行為,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店所需獸藥必須從合法的供貨單位采購,所購獸藥必須是由通過GMP廠家認定生產的,并依法取得產品批準文號的產品,進口獸藥應為國外企業(yè)在國內設立的銷售機構或依法委托國內銷售機構銷售的,并依法取得進口獸藥注冊證。
二、購進的獸藥不超越《獸藥經營許可證》所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所購進的`獸藥產品與標簽或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核對無誤。
三、獸藥質量管理人員應具有獸藥、獸醫(yī)等相關專業(yè)中專以上學歷或者獸藥、獸醫(yī)等相關專業(yè)技術員以上專業(yè)技術職標。質量管理人員和直接從事獸藥采購、保管、銷售的人員數量要與其經營規(guī)模相適應,不得少于2人并至少有1名通過獸醫(yī)執(zhí)業(yè)獸醫(yī)水平測試人員。
四、獸藥經營人員要定期進行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道德和專業(yè)技術等教育或培訓。
五、在營業(yè)時間,應有專業(yè)人員在崗,并佩戴標有姓名、職務等內容的胸卡。
六、 《獸藥經營許可證》相關技術人員執(zhí)業(yè)證明要掛在店內顯著位置。
七、獸藥要分類陳列,類別標簽要準確,字跡清楚。又處方藥非處方藥應分柜擺放。
九、建立獸藥銷售登記,購貨登記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并不得少于2年;銷售登記應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無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
十、不購進、不經營假劣獸藥、違禁獸藥和人用藥品。
十一、應向獸藥購買者說明獸藥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不得虛假夸大和誤導用戶
十二、對已出售的獸藥出現質量問題和不良反應,應及時向當地獸藥行政部門報告。
十三、要有專人管理,出庫、入庫要有準確詳盡的登記,每月清帳一次,帳物要相符。
十四、要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確保所經營獸藥的質量。
十五、獸藥要分類保管,出庫遵循先產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
獸藥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嚴格銷售管理,確保公司信譽。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銷售過程的管理。
三、責任人:
營業(yè)員、銷售人員、質量管理員
四、正文:
獸藥銷售總體原則:認真執(zhí)行《獸藥管理條例》、《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guī)范》等有關法規(guī),依法經營,安全合理銷售獸藥。
。ㄒ唬┨幏剿庝N售規(guī)定
銷售處方藥時,應嚴格執(zhí)行下述規(guī)定:
1、處方藥要經質量負責人審核并簽字后方可調配和銷售。
2、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3、處方的'審核:經本企業(yè)執(zhí)業(yè)獸醫(yī)審核、簽字后方可銷售。
4、處方按規(guī)定保存?zhèn)洳椋绮荒鼙A粼,可留存復印件或登記備查?/p>
5、處方藥不應采用開架自選的銷售方式。
6、零售中遇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時,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需經原處方獸醫(yī)更正或重新簽字方可調配和銷售。
7、無執(zhí)業(yè)獸醫(yī)開具的處方,不得銷售處方藥。
8、在營業(yè)時間內應有獸醫(yī)(獸藥)技術人員在營業(yè)現場,并佩帶標明姓名、技術職稱等內容的胸卡。遇有顧客要求,獸醫(yī)(獸藥)技術人員應負責對獸藥的購買和使用進行指導。
9、認真填寫處方藥銷售記錄。
。ǘ┓翘幏剿庝N售管理
1、陳列的獸藥分類擺放,清潔整齊;
2、銷售人員對客戶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項,根據顧客所購獸藥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后,將獸藥交與顧客。
。ㄈ┧庝N售過程中
1、收集獸藥產品市場信息。對缺貨獸藥要認真登記,及時報告,貨到后及時通知畜主購買;
2、收集用戶、經銷商的獸藥不良反應信息,毒副作用信息,報告質量管理人員;
3、做好相關記錄,字跡端正、準確、記錄及時,做到帳款、帳物、帳貨相符,發(fā)現質量問題及時報告質量負責人,保存銷售記錄至該獸藥有效期后一年(無有效期保存三年);
4、提供咨詢服務,為消費者提供用藥咨詢和指導,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獸藥管理制度 5
第一條: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此固定資產指社團所擁有的除資金以外的一切能夠使用五年及五年以上且單價在5元以上的物品,特殊物品除外(例如單價低于5元,但可重復使用很多年的物品)
第三條:社團固定資產是指除耗材外,以社團經費購買或一社團名義取得的能長期存在,給社團發(fā)展提供便利的形態(tài)穩(wěn)定的財產。(包括協會實驗室所有協會物品)
第四條:固定資產取得后,即歸管理部門管理,并會同會財務部依其類別予以分類編號并貼粘樣簽。
第五條: 社團固定資產社團為成員所共有,嚴厲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獨占、謀取私利。
第六條:社團固定資產統一由社團的財務部部長總負責,如有遺失或損壞,應有當事人照價賠償。
第七條:社團需變更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時,需經本社團成員講座一半人通過,并在學社聯的`監(jiān)督下,方可實施。
第八條:社團換屆,社團財務和預算必須移交新一屆社團負責人,原社團負責人出具財務清單,先報校社聯財務部審核,再由新一屆社團負責人輸相應接受手續(xù)。
第九條:當協會發(fā)現社團固定資產流失或不明原因遺失時,社團監(jiān)察組或校社聯有權追究該社團主要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相關責任。
第十條:社團所屬的固定資產,必須產權關系明確,校社聯配給的(低值易耗品除外)由校社聯所有,由校社聯拉取贊助的物品由校社聯所有,社團自行購置或拉取贊助的物品由學生社團所有,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占。
第十一條:社團解散時,財務移交學社聯代管,原社團負責人出具財務清單。
第十二條;社團解散后,是本學期由本社團會員會費所購買的物品,在本社團會員有要求的情況下,可由校社聯代為分配給本社團會員;若無要求,物品將充公,作為校社聯活動資產。
第十三條:協會資金以及固定資產全有財務部統一管理,其他部門分管本部門的固定資產,監(jiān)察組負責監(jiān)督。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動,借出,報廢,必須經過分管部門以及主管部門或協會會長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或變賣,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獸藥管理制度 6
為加強對農獸漁藥市場的監(jiān)督管理,從源頭上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全市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農產品質量法》、《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凡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生產銷售的農藥,其生產企業(yè)及經營者應當將其生產和銷售的農藥送到市農業(yè)主管部門登記備案。
從事獸藥經營的,由市畜牧獸醫(yī)主管部門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等規(guī)定核發(fā)《獸藥經營許可證》。
第二條各類農獸漁藥必須做到產品來路清楚,標簽明確,內容真實,成份達標,經登記備案或許可后,方可在我市境內銷售。
第三條農藥生產企業(yè)、經營者從事農藥生產、銷售活動,應填寫《市農藥登記準入備案申請表》。
農藥生產企業(yè)及經營者在填寫《市農藥準入登記備案申請表》時,應當由生產企業(yè)或經營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產品質量承諾聲明并加蓋印章。
第四條市農業(yè)主管部門接到農藥生產企業(yè)及經營者的申請和有關資料后,組織質量評審組進行審核。
第五條市農業(yè)主管部門組織評審時如果發(fā)現樣品中含有違禁成份和未在標簽上標明的成份,不得注冊備案。對評審不合格的`,簽發(fā)評審不合格通知;對現場評審和樣品檢驗合格的,予以備案,發(fā)放《市農藥準入備案通知書》,并予以公布。
第六條農藥準入登記備案有效期為2年。
第七條市農業(yè)、畜牧獸醫(yī)主管部門對準入登記備案和經營許可的農獸藥實施監(jiān)督管理。監(jiān)督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ㄒ唬┊a品原料、輔料和成品的質量狀況及出廠檢驗等情況;
(二)產品中是否含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違禁成份和未在標簽上標明的成份;
。ㄈ┊a品原料、配方是否有變化。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農業(yè)、畜牧獸醫(yī)主管部門取消其登記備案資格或經營許可:
。ㄒ唬┢髽I(yè)由于原料、生產、加工、儲存內部管理等原因,致使產品出現質量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
。ǘ┢髽I(yè)隱瞞產品安全質量問題事實真相,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借用、冒用、轉讓、涂改、偽造《市農藥準入備案通知書》或《獸藥經營許可證》的。
被取消備案資格或經營許可的農獸藥產品,其生產或經營者自收到取消通知書或經營許可之日起1年內不得重新提出申請。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藥產品備案資格自動失效:
(一)企業(yè)的名稱、法人代表、通訊地址發(fā)生變化后30日內未申請變更的;
。ǘ┡浞礁淖,沒有申請備案的;
。ㄈ┯馄谖瓷暾垞Q證復查的。
第十條對無獸藥經營許可證經營獸藥的,或者雖有獸藥經營許可證,經營假、劣獸藥及擅自改變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包括改變規(guī)格、用法用量、夸大療效)等行為,由市畜牧獸醫(yī)主管部門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予以查處。
第十一條本管理制度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市農業(yè)、畜牧獸醫(yī)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5月6日。
獸藥管理制度 7
為了加強鄂爾多斯市獸藥經營管理,規(guī)范經營行為,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獸藥經營單位購進獸藥必須從合法的供貨單位采購,所購獸藥品種必須是由通過gmp認證廠家生產的,并依法取得產品批準文號。
二、取得自治區(qū)農牧業(yè)廳審核發(fā)放的獸藥經營許可證,方可經營非強制獸用免疫生物制品。
三、購進的獸藥不超越《獸藥經營許可證》所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所購進的獸藥產品與標簽或說明書、合格證核對無誤。
四、獸藥質量管理人員應具有獸藥、獸醫(yī)等相關專業(yè)中專以上學歷或者獸藥、獸醫(yī)等相關專業(yè)技術員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直接從事獸藥采購、保管、銷售的'人員數量要與其經營規(guī)模相適應,不得少于2人并至少有1名通過執(zhí)業(yè)獸醫(yī)考試人員。
五、獸藥經營人員要定期進行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道德和專業(yè)技術等教育或培訓。
六、在營業(yè)時間,應有專業(yè)人員在崗,并佩戴標有姓名、職務等內容的胸卡。
七、《獸藥經營許可證》及相關技術人員執(zhí)業(yè)證明要掛在店內顯著位置。
八、獸藥要分類陳列,類別標簽要準確,字跡清楚。
九、處方藥非處方藥應分柜擺放。
十、建立獸藥銷售登記,購貨登記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銷售登記應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無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
十一、不購進、不經營假劣獸藥、違禁獸藥和人用藥品。
十二、應向獸藥購買者說明獸藥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不得虛假夸大和誤導用戶。
十三、對已出售的獸藥出現質量問題和不良反應,應及時向當地獸藥行政部門報告。
十四、獸藥要有專人管理,分類保管,出庫、入庫要有準確詳盡的登記,每月清帳一次,帳物要相符。
十五、要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確保所經營獸藥的質量。
獸藥管理制度 8
為了加強對獸藥經營管理,規(guī)范經營行為,根據《獸藥管理條例》、《農業(yè)部公告第193號》中規(guī)定的《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農業(yè)部公告第278號文件》中規(guī)定的《獸藥停藥期規(guī)定》等法規(guī)和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獸藥必須是由通過GMP企業(yè)認定生產的,并依法取得產品批準文號的產品。且不超越《獸藥經營許可證》所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所購進的產品與標簽或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核對無誤。
二、從業(yè)人員中,至少有1名通過獸醫(yī)執(zhí)業(yè)獸醫(yī)水平測試人員。
三、《獸藥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明要掛在店內顯著位置。
四、獸藥要分類陳列,類別標簽要準確,字跡清楚、藥店和藥架必須衛(wèi)生整潔。處方藥非處方藥應分柜擺放。經營獸用中藥材的,應標明產地。不購進、不經營假劣獸藥、違禁獸藥和人用藥品。
五、建立獸藥經營臺帳,購貨登記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并不得少于2年;銷售登記應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無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出庫、入庫要有準確詳盡的登記,每月清帳一次,帳物要相符。
六、向獸藥購買者說明獸藥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不得虛假夸大和誤導用戶。銷售處方藥的,應當遵守獸用處方藥管理辦法。由具備相應資格的職業(yè)獸醫(yī)開具。對已出售的獸藥出現質量問題和不良反應,應及時向當地獸藥行政部門報告。
七、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確保所經營獸藥的質量。獸藥要分類保管,出庫遵循先產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過期藥物登記造冊,分開存放,明確標識,不得混放。
獸藥管理制度 9
1、目的:建立獸藥采購管理制度,以規(guī)范本公司獸藥采購的管理。
2、范圍:適用于本公司獸藥采購計劃的制度與管理。
3、責任:采購員、質量管理負責人、企業(yè)負責人、
4、內容:
。1)獸藥采購人員應收集獸藥質量信息和市場動態(tài)信息,制定獸藥采購計劃;采購計劃經質量負責人審核、報企業(yè)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方可采購。
(2)獸藥購進必須嚴格按照《獸藥管理條例》和《合同法》及《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guī)范》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依法購進。
(3)獸藥必須從具有法定資格的合法企業(yè)購進,供貨方應該有《獸藥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方式、經營范圍與證照內容一致。
。4)首營企業(yè)和首營品種應進行審核,要按首營企業(yè)和首營品種質量審核程序辦理審批事項。
。5)進口獸藥應有中文說明書和加蓋供貨單位質量檢驗機構原印章的《進口獸藥注冊證》、《進口獸藥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包裝和標簽必須使用中文注明獸藥名稱。只要成分及注冊成品,且符合儲運要求。
。6)購進獸藥時應與供貨方簽訂有明確質量條款的購貨合同,并有合法的票據。質量條款應包括獸藥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獸藥包裝應符合《獸藥管理條例》規(guī)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獸藥銷售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獸藥銷售管理制度,規(guī)定和規(guī)范本公司經營獸藥的銷售工作。
2、范圍:本公司經營獸藥的銷售。
3、責任:銷售人員、質量管理員等。
4、內容:
。1)認真執(zhí)行《獸藥管理條例》、《獸藥經營管理規(guī)范》等法規(guī)、規(guī)章、依法經營,安全合理銷售獸藥。
。2)獸藥經營城市應在顯著位置懸掛《獸藥經營許可證》,并按批準的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進行經營活動。
(3)獸藥銷售人員應熟悉所售獸藥的性能、規(guī)格以及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能夠正確介紹獸藥的性能、用途、用法、禁忌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夸人和誤導消費者。
。4)嚴格執(zhí)行“先產先銷”、“近期先銷”、“按批號出庫”的獸藥銷售原則。
。5)獸藥經營企業(yè)及其人員離開經營場所流動推銷獸藥,應有銷售合同或供貨憑證。
(6)處方獸藥銷售要執(zhí)行獸醫(yī)審核、簽字后方可調配和銷售,且認真填寫處方藥銷售記錄,留存處方簽字復印件。
。7)銷售獸藥應有合法票據,按規(guī)定做好銷售記錄,做以票、賬、貨相符。
。8)注意收集本公司售出獸藥的不良反應情況,發(fā)現不良反應情況應按規(guī)定上報質量管理部門,執(zhí)行《獸藥不良反應報告管理制度》。
獸藥儲存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在庫獸藥儲存管理制度,規(guī)范獸藥儲存養(yǎng)護工作的管理,保證獸藥質量。
2、范圍:適用于本公司在庫獸藥的儲存管理。
3、責任:保管員、養(yǎng)護員、質量管理部負責人。
4、內容:
。1)不同區(qū)域、不同類型的獸藥應有明顯的識別標識,標識應當放置準確,字跡清楚,不合格獸藥以紅色字體標識;待驗和退貨獸藥以黃色字體標識,合格獸藥以綠色字體標識。三色標牌以底色為準,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
。2)按照品種、類別、用途以及唯獨等儲存要求,分類、分區(qū)域或專庫存放,不同性質的獸藥不能混存、混放。
。3)獸藥按品種、規(guī)格分垛碼放。同一品種、不同規(guī)格的獸藥要分垛碼放。同一品種、不同規(guī)格的`獸藥要分垛碼放,不同品種或同品種、不同批號的獸藥不得混垛碼放。
。4)獸藥貨垛與倉庫地面、墻、頂之間應保持一定間距,做到堆碼合理,放置妥善。
。5)內用獸藥貨垛與外用獸藥分開存放;獸用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存放,易串味獸藥、危險獸藥等特殊獸藥與其他獸藥分庫存放。
。6)獸用麻醉獸藥、精神獸藥、易制毒化學獸藥、毒性獸藥、放射性獸藥等特殊獸藥。
獸藥出入庫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獸藥出入庫管理制度,加強獸藥的出入庫管理。
2、范圍:適用于本公司獸藥出入庫工作的管理。
3、責任:報關員、養(yǎng)護員、銷售人員、質量管理負責人等。
4、出入庫管理內容:
(1)獸藥的出庫原則是:先進先出,先產先出,易變先出,近期先出。
(2)獸藥出庫時,發(fā)貨人應依據《獸藥出庫記錄》所列的購貨單位、品名、規(guī)格、數量、廠名等逐項進行核對。
(3)出庫整件商品要檢查包裝是否完好、零頭商品要仔細裝箱包裝好,要寫記錄好品名、數量、批號、規(guī)格等。
(4)特殊藥品進出庫時,發(fā)貨要有專人對品名、數量、質量進行核查,并有第二人復核,發(fā)貨人,復核人同時在單據上簽字。
。5)做好《獸藥出庫記錄》、,出庫記錄要有日期、品名、規(guī)格、批號、數量、出售單位、出售單位地址等。
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特殊藥品的管理規(guī)程,規(guī)范本公司特殊的管理工作。
2、范圍:適用于本公司所經營的特殊藥品的管理。
3、責任:采購人員、驗收人員、保管人員、養(yǎng)護人員、銷售人員、質量管理負責人對本規(guī)程的實施負責。
4、內容:
(1)特殊藥品包括藥品、放射性藥品、非獸藥保健品等。
。2)特使藥品的管理應執(zhí)行《獸藥管理條例》及國家其他相關法規(guī)、法律的規(guī)定。
。3)特殊藥品的購進:
a:執(zhí)行《獸藥驗收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外還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b:采購員根據國家規(guī)定部門的供應計劃,采購特殊獸藥藥品
c:加強特殊藥品的商審核,保證從具有特殊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yè)中選購。
d:及時填寫獸藥購進記錄
。4)特殊藥品的入庫驗收,須兩人共同逐件驗收到最小包裝,雙人簽字,填寫獸藥驗收入庫記錄,并執(zhí)行《獸藥驗收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5)特殊藥品的貯存及保養(yǎng):由專人負責,專柜(庫)存放,專帳記錄,雙人雙鎖保管,確保賬物相符,并有安全措施。
。6)特殊藥品的出庫應進行復核和質量檢查,出庫時雙人核對,專帳記錄。
(7)特殊管理藥品的銷售。
獸藥管理制度 10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 《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 、 《 獸藥管理條例 》 和 《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 ,獸藥經營者必須從合法的供貨單位采購,所購獸藥必須是通過 GMP 廠家認定生產,并依法取得產品批準文號的產品。進口獸藥為國外企業(yè)在國內設立的銷售機構或依法委托國內銷售機構銷售的,需依法取得進口獸藥注冊證。同時還要求購進的獸藥不得超越 《 獸藥經營許可證 》 所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所購進的獸藥產品與標簽或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需核對無誤。經營者在銷售獸藥時,必須向獸藥購買者說明獸藥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銷售獸用處方藥的,要遵守獸用處方藥管理辦法,不得夸大藥效和誤導用戶。對己出售的獸藥出現質量問題和不良反應,應及時向當地獸藥行政部門報告。有效地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
一、建立采購記錄。記錄要載明飼料獸藥的名稱、規(guī)格、生產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家、采購數量及日期等各項內容,保證飼料獸藥的質量。每次采購要索取進貨單和收款發(fā)票,并與采購記錄同時保存 3 年以上。
二、采購飼料獸藥必須從合法飼料獸藥店(具有工商執(zhí)照和經營許可證)進貨,所購入的飼料獸藥必須是在阿圖什市畜牧局登記備案并建立“誠信檔案”的合格產品。同時還要與經銷商簽訂產品質量安全合同,要對產出的畜產品(乳、肉、蛋)質量安全負責。
三、禁止在自配飼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蘇丹紅等有害添加物。一旦發(fā)現,將除依法銷毀有毒有害畜產品(乳、肉、蛋)外,還要按 《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 第 29 條規(guī)定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款。若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賠償,并追究相應責任。
四、禁止使用的獸藥和飼料添加劑
1 、農業(yè)部 193 、 202 、 560 、 596 、 627 、 709 、 720 號所公布廢止的禁用獸藥品種和未通過 GMP 認證企業(yè)生產的獸藥產品以及農業(yè)部 168 號所公布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飼料添加劑。
2 、按照農業(yè)部規(guī)定,還有 18 種獸藥禁用,有 3 種為不準在食品動物飼養(yǎng)過程中使用。
禁用獸藥是:
。 1 )興奮劑類:克倫特羅、沙丁胺醇、西馬特羅及其鹽、酉旨及制劑。
。 2 )撲勝激素類:已烯雌酚及其鹽、酉旨及制劑。
。 3 )具有雌激素樣作用的物質:玉米赤酶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劑。
。 4 )氯霉素及其鹽、酉旨及制劑。
。 5 )氨苯礬及制劑。
。 6 )硝基吠喃類:吠喃哇酮、吠喃它酮、吠喃苯稀酸鈉及制劑。
( 7 )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鈉、硝吠烯蹤及制劑。
。 8 )催眠、鎮(zhèn)靜類:安眠 酮及制劑。
。 9 )林丹(丙體六六六)。
( 10 )殺毒芬(氯化烯)。
( 11 )吠喃丹(克百威)。
。 12 )殺蟲瞇(克死蝸)。
( 13 )雙甲瞇。
。 14 ) 酒石酸銻鉀。
( 15 )錐蟲腫胺。
。 16 )孔雀石綠。
。 17 )五氯酚酸鈉。
。 18 )各種汞制劑。
不準使用的獸藥有:
( 1)性激素類:甲基翠丸酮、丙酸翠丸酮、苯丙酸諾龍、苯甲酸雌二醇及其鹽、酉旨及制劑。
( 2 )催眠、鎮(zhèn)靜類:氯丙嗦、地西伴(安定)及其鹽、酉旨及制劑。
( 3 )硝基咪哇類:甲硝哇、地美硝吐及其鹽、酉旨及制劑。
五、科學合理使用獸藥
1 、注意使用合理劑量。劑量并不是越大效果越好,很多藥物大劑量使用,不僅造成藥物殘留,而且會發(fā)生畜禽中月比周玩
2 、注意藥物的溶解度和飲水量。飲水給藥要考慮藥物的溶解度和畜禽的飲水量,確保畜禽吃到足夠劑量的藥物。
3 、注意攪拌均勻。拌入飼料服用的藥物,必須攪拌均勻,防止畜禽采食藥物的劑量不一致。
4 、注意藥液粘稠度和注射速度。肌肉注射的藥物,要注意藥物的粘稠度。粘度大的藥物,抽取的藥液應適當超過規(guī)定的劑量,而且注射的'速度要慢一些。
5 、保證療程用藥時間。藥物連續(xù)使用時間,必須達到一個療程以上。不可使用 1 一 2 次就停藥,或急于調換藥物品種,因很多藥物,需使用一個療程后才顯示出療效。
6 、注意安全停藥期。停藥期長的藥物、毒副作用大的藥物(如磺胺類)等要嚴格控制劑量,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停藥期。
六、強化飼料獸藥安全使用管理
1 、養(yǎng)殖場(戶)必須隨時接受市飼料獸藥管理部門執(zhí)法人員對飼料獸藥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和抽樣。
2 、執(zhí)法人員一旦發(fā)現使用禁用和不準使用或使用假劣飼料獸藥的養(yǎng)殖場(戶),除沒收飼料藥品外,還將依照 《 獸藥管理條例 》 第能條規(guī)定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款。
3 、若出售畜產品獸藥殘留量超標給人生命造成危害的,將按 《 獸藥管理條例 》 第 63 條規(guī)定,除對有毒畜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外,還將處 3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 、使用獸藥要填寫處方,建立病志。處方和病志要書寫規(guī)范,并保留三年以上。
七、不準隨意接收外來流動商販送來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和各種獸藥,一旦發(fā)現要及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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