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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時間:2023-09-15 10:21:37 王娟 制度 我要投稿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通用2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保障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公司依法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保用品,合理配備個人防護用品,規(guī)范勞保用品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標準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guī)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原則及管理要求。

  第二章范圍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各車間,職能部室及員工。

  第三章總則

  第四條勞保用品的發(fā)放是為了保護員工的勞動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必須嚴格標準,合理配用,厲行節(jié)約,強化管理。

  第五條凡在作業(yè)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帶、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防護眼鏡、手套、防護服、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膠鞋、絕緣墊、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屬于勞動保護用品,對上述用具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第六條現場作業(yè)人員在正常作業(yè)過程中,必須規(guī)范穿戴和使用本崗位規(guī)定的各類特種防護用品,不得無故不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應由使用者進行安全防護性能檢查,發(fā)現其不具備規(guī)定的安全、職業(yè)防護性能時,使用者應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提出更換,不得繼續(xù)使用。

  第八條對于接觸粉塵,噪聲,毒物,高溫,射線,電磁輻射等職業(yè)病危害,或者可能發(fā)生觸電,起重傷害,高空墜落,刺割傷,酸堿灼傷等危險的作業(yè)場所,各車間必須重點加強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監(jiān)督和管理,以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條在生產設備受損或失效時可能發(fā)生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作業(yè)場所,各車間應在現場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護具,以備現場員工應急使用。

  第十條勞保用品的發(fā)放對象為公司上崗工作的全體員工。發(fā)放標準依工種、工作任務的不同而定,詳見附表。

  第四章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勞保用品是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防護用品,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條件、性質配備不同崗位的配發(fā)標準,公司所有員工在上崗前必須配備各種必備勞動保護用品后方能上崗。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科辦理新員工入職的,憑"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入職證明,為員工辦理工服領用手續(xù),其它勞保用品由用人部門根據勞保發(fā)放保準為員工領發(fā)。

  第十三條生產部門新員工入職應配備本崗位規(guī)定必備基本勞動保護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護鏡、安全帽)。

  第十四條需要經常到生產現場的非生產員工應配備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公司各崗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行政辦公室負責擬定采購大勞保(使用期限在12個月以上)用品的計劃、保管和發(fā)放;其他小勞保防護用品由各部門庫房下達采購計劃,保管和發(fā)放;采購科負責按計劃采購,紀律檢查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落實執(zhí)行情況。

  第五章勞保用品分類

  第十六條防護服或工服:夏、秋裝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條防護鞋:絕緣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絕緣膠鞋、絕緣雨鞋、雨鞋,黑色皮大頭鞋。

  第十八條防護手套:乳膠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絕緣手套、電焊手套、長橡膠帶線手套。

  第十九條防護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風帽。

  第二十條其他防護用品:防塵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電焊防護鏡、平光鏡、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六章勞保用品費用計劃

  第二十一條勞保用品總費用預算:根據公司預算管理辦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獨立核算單元根據員工勞保用品的到期情況及結合下一年總體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費用預算,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二條嚴格控制公司年度預算的總費用,年初制定的總費用不足時,需求部門應及時向公司申請報告并說明費用不足的原因,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第七章勞保用品的采購

  第二十三條涉及安全、衛(wèi)生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到國家、省、市勞動部門批準的勞保用品定點生產企業(yè)和定點勞動防護用品經營商購買。購買時要驗明定點企業(yè)生產許可證和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以下簡稱“兩證”)。

  第二十四條對于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由需求部門提出,經公司審批通過后,采購部征求部門意見后選型采購。

  第二十五條加強采購價格的審計管理。公司財務部、審計監(jiān)察部人員要參與采購全過程的財務監(jiān)督管理與審計。

  第八章勞保用品的'驗收、發(fā)放

  第二十六條勞保用品購入后要進行驗收。大批量的要進行抽樣驗收,抽驗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發(fā)放給員工。涉及安全、衛(wèi)生的勞保用品要檢查其“兩證”,對無“兩證”的勞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庫。

  第二十七條對定期發(fā)放的勞保用品,發(fā)放時應嚴格執(zhí)行發(fā)放時間標準并做好領用記錄及臺賬,對于使用期限在12個月以上的勞動防護用品需填寫《勞保用品發(fā)放卡》,支領人簽字。

  第二十八條領用部門及個人按規(guī)定或提出的質量標準進行領用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或無“兩證”的,應拒絕領用,并及時向監(jiān)察部、紀律檢查科報告。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及員工領用的勞保用品,在使用前發(fā)現有質量問題可及時提出退換。

  第三十條勞動保護用品是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及對塵毒有害物質的治理。

  第三十一條員工發(fā)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不同工種及不同的勞動條件按照安全生產的需要,按照標準規(guī)定發(fā)放,工種未列入及超出標準規(guī)定的領用需經公司綜合管理部確定后上報公司批準。

  第三十二條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

  第三十三條為更好的開展勞動保護,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yè)病,工作時間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是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首要規(guī)定,經紀律檢查科、安全設備管理科檢查在上班時間未使用相應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九章發(fā)放使用規(guī)定

  第三十四條根據公司生產情況,如某項勞動防護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達到規(guī)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請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條因病、事、工傷、產假、脫產上學、下崗一個月以上,按月發(fā)放的勞保用品停發(fā)。退休、退職或離開原工作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發(fā)或順延,其它防護用品一律停發(fā)。

  第三十六條凡屬有關設計、工藝、試驗人員等非實際經常性操作的實習人員,經綜合管理部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后可作為一次性審批發(fā)放。

  第三十七條洗衣粉、肥皂、毛巾類小勞保按發(fā)放標準統(tǒng)一時間發(fā)放,不做個別支領。

  第四十三條外包隊人員在生產現場所需用的防護用品,由外包隊按防護安全要求標準規(guī)定自行配備,紀律檢查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和檢查。

  第四十四條屬特殊情況,損壞防護用品者根據情節(jié),折扣賠償費比例;由本部門向公司申請報告說明原因,公司批準后執(zhí)行,但不得低于總價的20%。

  第四十五條發(fā)放及管理

  1、行政辦公室建立領用記錄臺賬,并在員工備用服裝不足員工總數10%時,及時申請補充。

  2、試用期內員工,在入職當天,領取工服,并繳納工服押金,轉正后退押金。

  3、員工領用工服時在確認相關信息后在工服發(fā)放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4、若因個人原因造成工服丟失、未到期破損,須提前換發(fā),并由個人承擔費用。

  5、員工離職時,對領用的工服及勞保鞋,未滿使用期限,折舊收取制作費,同時物品歸屬本人,扣費標準如下:

  5.1試用期內離職扣費計算公式:工服(或勞保鞋)價格x(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滿半月按半月計,超過半月按整月計。

  5.2正式員工離職扣費計算公式:工服(或勞保鞋)價格x(1-自領或換發(fā)起計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滿半個月按半月計、超過半個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

  第十章工服著裝管理規(guī)定

  第四十六條為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風貌,宣揚企業(yè)文化,工作期間著裝及儀表要求如下:

  1、員工工作期間必須著裝工服。

  2、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第四十七條工服換裝時間

  1、根據具體天氣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通知更換工服時間。

  第四十八條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著裝工服,每發(fā)現一次處罰10元。

  2、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jiān)督員工著裝工服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其他

  1、為方便,工作期間出廠區(qū),允許著裝工服。

  2、遇公司集體活動時,按公司統(tǒng)一要求著裝。

  第十一章考核

  第五十條對于所有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制制度的行為部門及個人,一律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一條對于外來人員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責任部門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解釋和修訂權歸屬綜合管理部,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fā)日起執(zhí)行。

  第五十四條同時司政字[20xx]第08號《xx設備有限公司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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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根據科研、生產過程中防止職業(yè)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崗位、勞動條件、不同工種,發(fā)給科技人員和其他職工勞動保護用品。

  2、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和標準,是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驹瓌t是:不延期、,不收舊,到時領取,免費發(fā)放。

  3、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由公司辦公室制定并解釋,各單位要嚴格發(fā)放標準,不準任意擴大和縮小發(fā)放范圍。

  4、職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工作,不受勞動保護用品,只轉勞?ㄆ,調出公司以外單位,按使用時間長短折價收費。

  5、對于長修人員和其他不上班人員,一律停發(fā)勞動保護用品。

  6、勞資部門要嚴格控制工種變動。變動人員勞動保護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換發(fā),只補發(fā)新工種部分特殊勞動保護用品。

  7、勞動保護用品丟失、損壞,要按價計算,一般不補發(fā),特殊情況須經勞動批準后方可補發(fā)。

  8、凡公用勞動保護用品,要登記造冊,專人保管,按規(guī)定依舊換新。

  9、服務人員、非生產性人員等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一般按公司職員標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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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為使公司的辦公用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浪費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為加強修試所辦公用品管理,控制費用開支,規(guī)范修試所辦公用品的采購與使用,本著勤儉節(jié)約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則,根據修試所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辦法。

  3、分類定義

  3.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如:傳真機、復印機、電腦、打印機、碎紙機、汽車等。

  3.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辦公桌、辦公椅、計算器、電話機、打孔機、剪刀、紙刀、白板、文件夾、文件柜等。

  3.3消耗性辦公用品,如:筆記本、簽字筆、圓珠筆、鉛筆、橡皮、膠水、復寫紙、釘書釘、回形針、筆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復印紙、傳真紙、水性筆、白板筆、回形針、大頭針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負責辦公用品的全面管理。

  4.2公司人事行政部助理具體負責執(zhí)行。

  5、具體規(guī)定

  5.1辦公用品的發(fā)放

  5.1.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的申購,要先計劃并報總經理及人事行政中心、董事長批準。

  5.1.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發(fā)放,部門內共同使用,個別辦公必需品須經門部主管同意后能夠個人為單位發(fā)放;消耗性辦公用品根據實際需要以個人為單位發(fā)放。發(fā)放流程如下:

  a、人事行政部制定《辦公用品申請表》,經各部門主管確認后于每月25日前提交人事行政中心。

  b、公司人事行政中心主管復核、人事行政管理總監(jiān)審核、董事長批準后交人事行政部助理統(tǒng)一購買。

  c、下月初由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統(tǒng)一發(fā)放到各使用部門。

  d、新員工到職或臨時急用品可根據實際及時購買,人事行政部每月可適時備用部分用品。

  5.2用品的管理

  5.2.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

  a、進行編號管理,由財務部統(tǒng)一登記用品,并計算其剩余價值。

  b、日常的管理由使用部門或使用者進行;公司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進行管理。

  c、出現損壞或故障根據實際狀況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安排修理。

  5.2.2非消耗和消耗性辦公用品。

  a、由各使用部門或使用者管理。

  b、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有損壞應以舊品換新品,如有遺失應由部門或個人賠償或自購。

  c、設立《辦公用品領用單》,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保管,以便于掌握辦公用品的.領用狀況。

  d、員工離職前應如數交回或轉交所領用的非消耗性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確認。

  5.3各部門一個月的辦公用品量應在月初進行仔細檢查預算,在月中確有特殊原因須要增加或另買時須由部門負責人遞交書面的超支“狀況說明”給人事行政部,報人事行政中心核查后再確認處理結果。

  5.4若無特殊原因超支,公司不再為其購買,但部門負責人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自行解決余下時間的辦公用品費用。

  5.5月度辦公用品使用定額由上月25日—下月25日為一個周期。

  6、懲罰

  6.1公司辦公用品應做公用,私用或帶出公司者應按辦公用品兩倍的價格從當月工資中扣出。

  6.2公司辦公用品應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如有浪費者一經發(fā)現將在當月考核分中扣5分。

  6.3員工應自覺愛護各類辦公用品,如有不正當或不合理實用而損壞應照價賠付。

  7、相關表格

  《辦公用品申請表》、《辦公用品入庫單》、《辦公用品領用單》

  8、附則

  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開始生效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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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確保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法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合理配置個人防護用品,規(guī)范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guī)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原則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范圍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間、職能部門和員工。

  第三章總則

  第四條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是為了保護職工的勞動安全和身心健康,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要嚴格標準,合理配置,嚴格節(jié)約,加強管理。

  第五條:作業(yè)中穿戴和使用的所有保護人體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帶、防護面罩、過濾面罩、防護眼鏡、手套、防護服、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膠鞋、絕緣墊、耳塞、,其他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屬于勞動保護用品,以上器具必須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

  第六條:現場作業(yè)人員在正常作業(yè)過程中,必須穿戴和使用本崗位規(guī)定的各種專用防護用品,不得無故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使用者每次使用前應檢查專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防護性能。發(fā)現不具備規(guī)定的安全和職業(yè)防護性能時,使用者應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提出更換,不得繼續(xù)使用。

  第八條:接觸粉塵、噪聲、毒物、高溫、輻射、電磁輻射等職業(yè)危害,或可能發(fā)生觸電、起重傷害、高處墜落、刺傷、酸堿燒傷等危害的作業(yè)場所,各車間必須重點加強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監(jiān)督管理,確保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條:生產設備損壞或故障可能導致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作業(yè)場所,各車間應在現場醒目部位放置必要的防毒防護用品,供現場員工應急使用。

  第十條: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對象為在本公司工作的全體員工。分配標準取決于不同類型的工作和任務。詳見附表。

  第四章: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勞動防護用品是生產過程中對員工安全健康的防護用品。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條件和性質,按照不同崗位的分配標準,公司所有員工上崗前必須配備各種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辦理新員工入職手續(xù)時,憑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入職證書為員工辦理領取工作服手續(xù),其他勞動保護用品由用人部門按照《勞動保護發(fā)放保證書》領取發(fā)放。

  第十三條:生產部新員工應配備本崗位所需的基本勞動防護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護眼鏡、安全帽等)。

  第十四條:非生產性員工需要經常到生產現場的,應配備防砸鞋和安全帽。

  第十五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公司各崗位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標準,行政辦公室負責制定重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年限12個月以上)的采購計劃,保管、發(fā)放其他未成年人勞動保護用品。各部門倉庫發(fā)布采購計劃,儲運采購部負責按計劃采購,紀檢、安全管理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實施情況。

  第五章:勞動保護用品分類

  第十六條:防護服或工作服:夏秋工作服、棉背心。

  第十七條:防護鞋:絕緣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絕緣膠鞋、絕緣雨鞋、雨鞋、黑皮大腳趾鞋。

  第十八條:防護手套:乳膠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絕緣手套、電焊手套、長膠帶手套。

  第十九條:防護頭盔:安全帽、夏秋安全帽、風帽。

  第二十條:其他防護用品:防塵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面具、焊接護目鏡、平鏡片、洗衣粉、毛巾和肥皂。

  第六章:勞動防護用品成本計劃

  第二十一條:勞動防護用品總成本預算:根據公司預算管理辦法,各獨立核算單位根據員工勞動防護用品到期情況,結合下一年度的總體安排,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的成本預算,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二條:嚴格控制公司年度預算總成本。當年初制定的總成本不足時,需求部門應及時向公司申請報告,并說明成本不足的原因,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七章: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

  第二十三條:涉及安全衛(wèi)生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向國家、省、市勞動部門批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生產企業(yè)和經營者采購。采購時,應當查驗指定企業(yè)的生產許可證和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以下簡稱“兩證”)。

  第二十四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由需求部門提出,經公司批準,采購部門征求部門意見后選購。

  第二十五條:加強采購價格的審計管理。公司財務部、審計監(jiān)督部人員參與采購全過程的財務監(jiān)督、管理和審計。

  第八章: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和發(fā)放

  第二十六條:勞動防護用品采購后驗收。大批量抽樣驗收,抽樣檢驗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發(fā)放給員工。檢查涉及安全衛(wèi)生的勞動防護用品的“兩證”,無“兩證”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入庫。

  第二十七條:定期發(fā)放的勞動防護用品,嚴格執(zhí)行發(fā)放時間標準,并做好領用記錄和臺賬。使用壽命超過12個月的勞動防護用品,由收款人填寫《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卡》并簽字。

  第二十八條收貨部門和個人應按照規(guī)定或擬定的質量標準進行收貨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或無“兩證”的,拒不接收,并及時向監(jiān)督部門和紀檢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和員工收到的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前如發(fā)現質量問題,可及時退換。

  第三十條勞動保護用品是生產過程中保障職工安全健康的輔助措施。它們不能取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和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處理。

  第三十一條:職工發(fā)放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是福利,而是根據不同工種、不同工作條件、安全生產需要和標準發(fā)放的。未列入或超標的工種,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確定,報公司批準。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5

  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從事工作,特制定本發(fā)放標準和管理制度。

  一.定義

  1.1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護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稱為勞動防護用品;如:勞動防護手套,防護鞋等。

  1.2所使用的特殊防護器具稱勞動防護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職責

  2.1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參與全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的制訂和修改,對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數量、質量及使用情況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2生產部統(tǒng)一負責編制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

  2.3生產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驗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絕入庫。

  三.選用與保管

  3.1必須根據作業(yè)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國家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3.2防護器具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借用:

  1)不準用過濾式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2)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3)嚴禁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3.3使用防護器具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3.4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使用生產部應派專人保管,建立臺帳。生產部崗位上的防護器材要設專人管理,對防護器材的完好負責。

  3.5必須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訂發(fā)放標準。

  3.6定期校驗和維護

  1)由生產部負責公司安全防護工具的管理、建立臺帳和定期校驗工作。

  2)使用車間部門對所屬區(qū)域的勞動防護用具的完好、維護保養(yǎng)負責,定期進行檢查和記錄。

  3)電氣絕緣工具定點專人保管,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作業(yè)。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兩個月檢查一次,濾毒罐要稱量檢查,面具進行氣密性試驗。

  3.7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必須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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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辦公室負責辦公用品及勞保用品的計劃、采購、發(fā)放及保管工作;

  2、遵循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勞保用品的發(fā)放須依據各部門、各工種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件,發(fā)給不同的勞動保護用品,勞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領而不用;

  3、發(fā)放勞保用品必須落實執(zhí)行領用、保管和發(fā)放制度,嚴格按規(guī)定和標準發(fā)放;

  4、對消耗品實行按需采購,節(jié)約領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舊領新制,更換非消耗品(如筆、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損物品,以舊換新。

  6、對勞保用品進行規(guī)范堆放,標識清楚,定期清掃與整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蟲、防潮、放火、防盜的安全措施;

  7、對失效、報廢的.勞保用品,要認真填寫報廢單,寫明名稱、價格、數量、金額、報廢原因后,經總經理審核批準方能報廢;

  8、物品的領用、發(fā)放,須按“先進先出,計劃供應,節(jié)約用料”的原則進行。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7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貯存、發(fā)放,確保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國營企業(yè)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

  4、術語與定義

  (無)

  5、職責

  5.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5.2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審核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并監(jiān)督執(zhí)行,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檢驗工作。

  5.3公司物資公司負責所有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標準中規(guī)定的職工勞保用品的采購及發(fā)放工作。

  5.4項目部負責制訂應急性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并負責具體的采購、檢驗、發(fā)放工作。

  6、具體內容

  6.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6.2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審核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6.3物資公司根據采購計劃進行采購、貯存與發(fā)放,并建立“職工個人用品發(fā)放臺帳”。

  6.4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對物資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性能檢驗,確保勞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項目部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對應急勞保用品進行采購、檢驗、發(fā)放。

  6.6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勞保用品使用情況,確保工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用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8

  為規(guī)范集團各單位勞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勞保用品是用來保障員工在本崗位工作過程中的健康、安全或保持工作現場清潔的用品。

  二.各單位應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的工作性質發(fā)放勞保用品。

  三.對于同類崗位工作的在編員工與非在編員工,各單位應發(fā)放、使用同一范圍及類別的勞保用品。

  四.各單位必須在集團所批準的'勞保用品預算額度內合理安排、發(fā)放各類勞保用品。

  五.各單位發(fā)放各類勞保用品時,必須發(fā)放實物,禁止發(fā)放現金或代幣券等。

  六.一般情況下,工作服使用年限為2年;管理人員的工作服(如西服)使用年限為3年或以上。

  七.對于離崗的員工,各單位必須在該員工完成勞保用品(包含工作服)退還手續(xù)后,方可為其結算工資、辦理相應離崗手續(xù)。

  八.集團各級員工必須愛護勞保用品及工作服,節(jié)約使用,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遺失或人為損壞的,由員工本人承擔責任。

  九.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勞保用品管理細則。明確本單位各級崗位的勞保用品種類和發(fā)放范圍,明確本單位勞保用品發(fā)放、領用與管理等各項具體辦法,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十.本規(guī)定的擬定、修改、解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十一.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9

  1、目的

  規(guī)范勞動防護用品各環(huán)節(jié)的管理,為員工提供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全體人員。

  3、工作程序

  3.1計劃申報和采購

  3.1.1合同執(zhí)行部根據倉儲部提供清單進行申報;

  3.1.2供應部根據審購單進行采購,所采購的物資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3.2驗收入庫

  3.2.1質檢部根據相關標準進行驗收;

  3.2.2檢驗合格后倉庫核對送貨單與實物一致性,符合后簽收入庫。

  3.3發(fā)放

  3.3.1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數量嚴格按《職工勞保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執(zhí)行;

  3.3.2發(fā)放時間定在每月初;

  3.3.3員工因事、病、產假等原因離崗超過一個月的,停發(fā)當月各類防護用品。待恢復工作,即可享受相應崗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待遇;

  3.3.4標準范圍內勞保用品領用由部門領導核準,超出標準的防護用品由部門領導批準管理部部長核準方可領用后,二者均憑領料單發(fā)放。

  3.4使用

  3.4.1公司各部門有責任教育和監(jiān)督所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4.2公司安全員不定期進行此項安全檢查。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10

  為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同時為了加強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規(guī)范勞動保護用品的收發(fā)工作,節(jié)約勞保用品費用,結合我項目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勞保用品的種類:

  1、公用勞保用品:按照項目配發(fā)的勞保用品,不具體到個人,如各個項目配備的生活辦公設施(辦公室、會議室、宿舍)、安全帽等類型。

  2、個人勞保用品:按照崗位和個人配發(fā)的勞保用品,具體到個人,如工作服、絕緣鞋、被褥、洗涮用品等類型。

  3、易損性勞保用品:物品數量不隨著使用的次數而減少,但質量隨著使用次數而逐步降低,如手套、口罩等類型。

  4、回用勞保用品:特指回收并經重新清洗后不影響勞保防護特性的個人勞保用品,如回用工作服服、回用安全帽等類型。

  二、勞保用品配發(fā)標準

  1、管理公司員工根據需要配備春秋季、夏季、冬季工作服,床上用品。冬季施工的可配備軍大衣,軍靴等取暖裝備。特殊情況的可定制制服。

  2、各個項目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生活設施。如:辦公桌椅、檔案柜、電腦桌、會議桌椅、床、廚房用具,電視機、洗衣機、冬季取暖夏季制冷設施、清潔用具、夜間工作設施,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帽,手套等。

  三、勞保用品的發(fā)放

  1、各項目需指定責任人對發(fā)放給員工的.勞保用品建立臺賬,方便管理和監(jiān)督。

  2、倉管員每次發(fā)放完勞保用品后,必須做好發(fā)放臺帳,以備核查;

  3、勞保用品的發(fā)放對象為公司全體職工;

  四、勞保用品使用管理

  1、各項目需指定責任人對發(fā)放給員工的勞保用品建立臺賬,方便管理和監(jiān)督;

  2、各項目需對員工進行培訓,要求員工工作中正確使用勞保用品以及日常勞保用品的保養(yǎng);

  3、各項目可針對項目特點自行制定勞保用品使用的細化管理;

  4、各項目應每月核對員工勞保用品的實際領用數量,與配發(fā)標準之間有差異必須分析原因。

  五、回用勞保用品的管理

  1、回用勞保用品的范圍:辦公桌椅、檔案柜、電腦桌、會議桌椅、床、廚房用具,電視機、洗衣機、冬季取暖夏季制冷設施、夜間工作設施,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帽、工作服,床上用品等。

  2、回用勞保用品的標準:

  a)辦公設施、生活設施、交通工具:項目完工后不論新舊全套交回

  b)工作服,床上用品:7成新以上、清潔消毒干凈、無異味、無破損、無頑固污漬;

  c)安全帽:,保質期內,7成新以上、清潔干凈、配件齊全、無破損;

  d)膠手套:成雙配對、無破損、無頑固污漬。

  3、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清洗消毒干凈的工作服、床上用品、安全帽、防護眼鏡交回倉庫,倉管員根據回用勞保用品的標準回收勞保用品,不符合標準的不回收,并在員工離職證明注明回收勞保用品的型號和數量,并做好回用勞保用品臺帳;

  六、勞保用品的賠償辦法

  凡是職工將勞保用品無故損壞或丟失,按成本價統(tǒng)一在公司有償購買;

  七、其他說明

  1、本項目管理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有關規(guī)定,自覺維護好勞動保護用品;

  2、以上規(guī)定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更改的將另行通知;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11

  1.目的

  建立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使用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使用和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采購部、各使用人員

  4.程序

  4.1公司倉儲科按規(guī)定外根據員工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部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提出變更防護用品建議并報批準,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對員工的傷害。

  4.2倉儲科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分發(fā)個人防護用品。

  4.3使用范圍包括所有部門。

  4.3.1護目鏡的使用規(guī)定:

  4.3.1.1投料崗位、離心崗位、回收崗位在操作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2包裝崗位控制秤量的員工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3備料、裝卸工在分裝各種液體原料和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4成品庫在成品轉桶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5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6研發(fā)中心、質檢員工在接觸各種液體原料、中間體、成品及實驗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2勞動保護手套的使用規(guī)定

  4.3.2.1所有投料崗位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2原料庫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4研發(fā)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等工作時接觸強腐蝕性或有毒物料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3防塵、防毒口罩的使用規(guī)定:

  4.3.3.1生產車間投料、離心崗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4.3.3.2原料倉員工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搬動一般原料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3.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裝卸一般原料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質檢部實驗、測試過程中,若所處環(huán)境中含有毒有害氣體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員在操作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4工作服、防護圍裙、防護服的使用規(guī)定

  4.3.4.1所有生產第一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都必須穿工作服;

  4.3.4.2原料倉庫、裝卸班、備料組及車間部分崗位員工下雨露天工作時必須穿防護服(雨衣);

  4.3.4.3生產車間、原料倉庫在接觸有毒高腐蝕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服工作;

  4.3.4.4生產車間在研磨、包裝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圍裙工作;

  4.3.4.5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圍裙工作;

  4.3.4.6研發(fā)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接觸有毒原料時須穿防護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規(guī)定

  4.3.5.1原料倉庫、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物料時必須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線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公司規(guī)定的`工作鞋;

  4.3.6氧氣呼吸器的使用規(guī)定

  4.3.6.1使用方法:將氧氣呼吸器的懸掛佩戴皮帶從左臂及頭部穿過,皮帶落于右肩上,然后打開氧氣瓶壓力所指示的壓力值,就知道氧氣瓶內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氣瓶壓力為10mpa,大約可供使用人員在毒區(qū)工作呼吸1小時),按一下手動補給器,使氣囊內原積存的氣排出,將面罩戴好后,進行幾次深呼吸,以觀察判斷供氧呼吸系統(tǒng)是否良好,確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進入有毒區(qū)域內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項:使用中,氧氣呼吸器防止與其它物件撞擊,嚴禁沾染油類物質,嚴禁接觸火源。嚴禁在毒區(qū)使用中摘下面罩與他人談話,若有事應以信號或手勢聯系。使用中應時刻注意氧氣瓶內的壓力下降情況,當壓力降到3mpa時,應立即退出毒區(qū),予以更換。

  4.3.7長管式面具的使用規(guī)定

  4.3.7.1使用方法:長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將有毒區(qū)以外的空氣通過軟管進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氣種類濃度的限制,是進入有毒設備檢修。進塔入罐作業(yè),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紋接頭與面罩相連,另一端與大氣相連。

  4.3.7.2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時應注意將進氣口端放置于有毒區(qū)域外的上風向,無積水和不易引起塵埃飛揚的地方。使用時應注意防止管道絞結,踩壓,以免形成管道閉塞。使用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使用中若發(fā)現有毒氣味時,則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退出現場。

  4.3.8過濾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規(guī)定

  4.3.8.1使用方法:過濾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學作用,將被有毒物質污染的空氣,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質后,供以足夠的清潔空氣給人呼吸,使從事毒區(qū)工作人員不受毒氣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項:必須按濾毒罐的防毒范圍,專防專用。使用時只適用于空氣中有毒氣體濃度不大于2%,氧氣濃度不低于18%的場所中使用。使用時應作氣密性檢查,凡藥罐有孔洞,藥劑有松動現象應停止使用。過濾式防護面具不適用于容器內使用。防止藥罐受潮,或與水接觸,防止失效。防氨面具當吸氣有氨味時,應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現場;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時,應特別留心,因一氧化碳是無色無味的氣體,不被呼吸所感覺,若稍微感覺不舒服時,應立即退出現場。

  4.3.9特殊工種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用品。

  4.3.10事故應急處理按應急處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險性較大的特殊作業(yè)時,安全部統(tǒng)一安排防護用品。

  4.3.12個人防護用品將根據損壞程度或失效情況進行更換:員工首先需填寫勞保用品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名同意后,倉儲科根據品種發(fā)放。

  4.3.13車間防毒面具和電氣防護用品柜的管理規(guī)定

  4.3.13.1車間防護用品柜,不準任意移動,柜內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個人防護用品。

  4.3.13.2柜內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處理事故不準動用。

  4.3.13.3防護專柜存放的個人防護用品應定期檢查,以備作業(yè)和搶救使用。

  4.3.13.4使用后應放回原處(氧氣呼吸器使用后,應通知車間以便安技部門及時充氧)。

  4.3.13.5交接班的班長或崗位人員要仔細檢查和認真交接防護用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12

  為加強本公司辦公用品管理,節(jié)約成本,提高效率,規(guī)范流程,明確責任,倡導健康優(yōu)質、綠色環(huán)保、勤儉節(jié)約的現代化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分類

  辦公用品分為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非消耗性辦公用品、消耗性辦公用品。

  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如:辦公桌、辦公椅、傳真機、復印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儀、汽車等;

  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計算器、電話機、訂書機、剪刀、紙刀、白板等;

  3、消耗性辦公用品,如:筆記本、中性筆、膠棒、釘書釘、墨盒、a4紙、白板筆等。

  二、辦公用品入庫

  1、辦公用品入庫前須進行驗收,對于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由行政部門、物品采購人及內勤人員共同對辦公用品進行驗收,行政部負責登記入庫;

  2、對不符合要求的,由該物品采購人負責辦理調換或退貨手續(xù)。

  三、辦公用品發(fā)放

  1、公司各部門領取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注明物品領用日期、品名、數量、領用人以及所在部門,待填寫完整無誤后,方可領取;

  2、為了降低資金成本,按照“物盡其用”的原則,辦公用品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按需領取;

  3、辦公用品領用、使用要執(zhí)行以舊換新制度,做到勤儉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

  四、辦公室用品歸還

  1、公司各部門歸還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歸還登記表》,注明辦公歸還日期、歸還品名、數量、所在部門并確認簽字,待填寫完整無誤后,由內勤人員進行核對,方可歸還;

  2、新入職員工,在入職當天發(fā)放配套的辦公用品,如在入職后一個月內離職,須將其所領取的辦公用品歸還。

  五、辦公設備管理

  1、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設備(電腦、傳真機、電話機、桌、椅等)由行政部統(tǒng)一購買。

  2、要求各部門將所需的辦公設備連同辦公用品一并進行申購,由相關領導簽字確認后,交予行政部門進行合理采購。

  六、辦公用品的維護

  1、凡領取辦公用品的'所有本公司員工,將遵循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請愛護并保管好公司的財物。

  2、嚴禁個人浪費和人為損壞,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公司或挪作私用(部分消耗性物品除外,如:筆記本、中性筆),如發(fā)現挪作私用的罰款200元/次,因挪作私用,造成辦公用品損壞的,責任人應按照該物品市場價進行賠償。

  3、員工離職時應由該部門負責人與行政部門合作對其辦公用品(消耗品除外)進行檢查,若有損壞的,從其當月應發(fā)工資中按該物品市場價扣除相應金額,并重新交回行政部門再做發(fā)放。

  4、凡屬各部門或部門內員工共用的辦公用品由該部門員工共同負責看管使用,人為因素丟失或損壞,由該部門負責人進行相應處理。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13

  勞保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為加強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使其更規(guī)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勞保用品采購、領用與發(fā)放管理。

  二、管理職責

  1.生產部負責加工廠勞保用品的采購、發(fā)放、倉儲管理。

  2.綜合部負責其他部門勞保用品的采購、發(fā)放。

  3.綜合部負責各部門勞保用品的價格審核。

  三、勞保用品范疇

  1.根據公司生產性質和工作環(huán)境,員工勞保用品分為普發(fā)系列和專用系列。

  2.普發(fā)系列勞保用品包括:工作服、棉衣、棉褲、棉鞋、棉手套等。

  3.專用系列勞保用品包括:絕緣鞋、防護眼鏡、耐酸堿手套、皮手套等。

  四、勞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

  1.勞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表附后。

  2.新設崗位(工種)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由該部門提出意見報公司審批。

  五、勞保用品采購程序

  1.按月進行采購。

  2.生產部要對加工車間所需勞保用品進行市場詢價,然后編制采購計劃單報總經理審批,批準后方可采購。

  3.其他部門所需勞保用品由綜合部統(tǒng)一采購。

  4.因安排專項或臨時工作需要領用勞保用品的,由項目責任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綜合部安排采購。

  六、勞保用品的領用與發(fā)放規(guī)定

  1.車間勞保用品領用與發(fā)放程序:車間經辦人按照在崗人數和標準編制勞保用品發(fā)放明細表——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經辦人開具領料單——倉庫管理員按規(guī)定發(fā)放——部門、車間發(fā)放至員工(需簽字)。

  2.其他部門勞保用品每月由綜合部一次性發(fā)放到各部門,各部門需建立建全本部門、車間勞保用品領用與發(fā)放臺賬,并設專人管理。

  3.對非人為因素造成個人勞保用品未到使用期限即無法使用的,員工個人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可提前領取使用。

  4.由人為因素造成個人勞保用品無法使用的,經批準后可提前領取使用,費用個人承擔。

  5.因工作需要,本規(guī)定以外的勞保用品另行申請。

  6.合同制員工試用期內領用的勞保用品收押金,試用期后返還押金,員工離職時所領用過的勞保用品按其使用期限折價扣款,折價一律按新品價除規(guī)定使用期乘未用期。以月為單位計算使用超過十天的計使用一個月,不滿十天的.計使用半個月。(使用年限表附后)。

  七、勞保用品使用須知

  1.勞保用品是用于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非福利性用品。因此嚴禁員工變賣勞保用品,也不準將其贈予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八、著裝規(guī)定

  1.公司行政管理人員工作時間一律著工作服,進入車間和生產現場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用品。

  2.車間員工工作時間一律按本崗位規(guī)定穿戴齊全勞保用品。

  3.員工要愛惜勞保用品,經常清洗,保持其干凈整潔。勞保用品上的公司標識不得人為損壞;不準穿著有污漬、破損、紐扣不全的工作服離開公司。

  九、管理責任與考核規(guī)定

  1.由于把關不嚴,造成劣質勞保用品入庫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經濟和行政處罰。

  2.部門負責人違反本規(guī)定亂批領料單的,按較重違章處罰。

  3.各部門、車間勞保用品臺賬不全、混亂的,未按規(guī)定發(fā)放員工勞保用品的,處罰直接責任人200元,部門車間負責人連帶處罰100元;臺賬造假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4.員工擅自變賣個人勞保用品或將其贈予公司以外的人,處罰200元/次。

  5.未按著裝規(guī)定著裝的,處罰50元/次。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14

  1、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管理,有效發(fā)揮其勞動防護作用,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臺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范圍內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3、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職責

  3.1供應處負責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發(fā)放標準,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入庫、發(fā)放、建立臺帳等。

  3.2供應處負責勞動用品的采購、保管、發(fā)放與回收、臺帳建立等,同時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負責。

  3.3報集團供應部或區(qū)域批準自行采購大勞動保護用品,供應處在詢價時要求供貨單位提供樣品,會同財務處、總經辦、生技處比質、比價,共同選擇供貨廠商。并獲取和保存生產廠家提供產品“三證”(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產品合格證)。

  3.4各處室負責本處室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申報,公司安全分管領導和公司安全員負責建立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和臨時需要勞動保護用品的審批,負責勞保用品的發(fā)放審核和臺帳建立。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對不具備使用條件的,有權拒絕收貨,并要求退換;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監(jiān)督和檢查,對違規(guī)行為查處,及時反饋勞動保護用品質量情況。

  3.5供應處負責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制定勞保用品臨時采購發(fā)放標準,并負責落實。

  4、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

  4.1新進人員根據崗位工作需要,需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后,上崗前配發(fā)勞動保護用品,首次發(fā)放春秋工作服各兩套。

  4.2勞保用品到貨后,供應處及時通知各二級單位領用。

  4.3各二級單位按申報計劃由計劃申報員開具領料單,由各處室領導、安全員、供應處審核登記后,到供應處領用。

  4.4供應處對領料單開出的勞保用品數量、品種等進行核實,按要求發(fā)放,并做好廢舊勞保用品的回收工作,同時建立相應的發(fā)放臺帳和回收臺帳。

  4.5轉崗崗位職員因新工種需要而在原崗位未配發(fā)的保護用品,經生技處、安全員核實后予以補發(fā)。

  4.6職員從事多工種作業(yè)的,應按其危害保護進行發(fā)放,不得重復發(fā)放。

  4.7因生產、檢修等作業(yè)中涉及特殊保護需要的由使用部門申請,公司安全員確認,公司領導批準后發(fā)放特種保護用品,使用后專人保管以供備用。

  4.8小勞保實行計劃管理,由各單位計劃報公司安全員審核后,由供應采購并按計劃發(fā)放。生技處根據生產情況,可適當增報計劃用于備庫。

  4.9調職員工勞保的發(fā)放要按照新崗位的發(fā)放標準,勞保卡隨崗位轉移。新崗位發(fā)放標準實施后,原崗位勞保發(fā)放時間有延續(xù)性,原崗位未配齊的勞動保護用品予以補發(fā)。

  4.10各工種職員不管什么原因脫離生產崗位,一個月以上者,停發(fā)當月有關勞保用品,半年以上者,停發(fā)工作服、防護鞋,回崗位后原發(fā)勞動保護用品順延使用期限。

  4.11治安(巡邏)崗人員的制服,由總經辦提交專項申請,供應處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發(fā)放。

  5、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

  5.1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必須按換裝時間和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各級管理部門和員工均有權對勞動保護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或舉報,凡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

  5.2印有企業(yè)標志的職員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轉讓他人,否則,因此造成企業(yè)形象損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當事人個人承擔一切后果。

  5.3職員的耐用勞保用品和特種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期滿后,由公司安全員進行鑒定,對確已失去勞動防護作用的,由公司安全員統(tǒng)計數量上報換領計劃,制作報廢清單交供應處倉庫回收。

  5.4供應處會同生技處定期對交舊勞保用品報公司領導審批,進行集中銷毀或調劑生產一線處回收利用。

  5.5外單位來公司支援生產的崗位人員,由公司相應的責任部門負責辦理有關手續(xù),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按同工種臨時配發(fā)必要的勞保用品。

  5.6外來公司參觀人員的安全帽等勞保用品,由總經辦統(tǒng)一領用并保管,非集團內的外來培訓人員安全帽等勞保用品需交納一定數量的押金后,由總經辦統(tǒng)一辦理借用手續(xù)。

  5.7各種原因造成安全帽非正常損壞,且未到發(fā)放期限需領用的,每頂20元,由其本人到財務處交費,憑財務收據辦理補領手續(xù)。

  5.8勞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已失去防護作用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會同供應處進行鑒定后給予重新發(fā)放,供應處同時向供應商索賠。

  5.9勞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但因工作環(huán)境導致已失去防護作用的(如污染、腐蝕,燙損等),經公司安全員、生技處、供應處鑒定后,報公司領導審核后交舊換新。

  5.10為保護職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職員在生產崗位操作時,必須按要求穿著勞動保護用品。工作服著裝要求:每年五月一日起穿著統(tǒng)一發(fā)放的夏季工作服,十月一日起穿著統(tǒng)一發(fā)放的春秋季工作服(具體以臺州氣候為準)。

  5.11倉庫保管人員應妥善保管好勞保用品,防止發(fā)霉、變質;并按規(guī)定統(tǒng)計庫存情況,對缺供或大量積壓情況應隨時反映。為確保人身安全,對庫存過期的勞保用品一律不準發(fā)放,由供應處統(tǒng)計,經生技處審核后,供應處報公司領導審批,再進行實物處理,同時供應處與財務處一起進行賬面核減。

  5.12員工退休、辭職、調離或因其它原因離開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如數回收,勞動保護用品管理部門要嚴格發(fā)放、回收手續(xù),防止在過程中流失;因失職導致新、舊勞保用品流失的,予以嚴肅處理。

  6、附則

  6.1《職員崗位勞保用品發(fā)放及工種明細表》

  6.2《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

  6.3本辦法由供應處歸檔管理并享有解釋權。

  6.4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15

  1、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根據科研、生產過程中防止職業(yè)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崗位、勞動條件、不同工種,發(fā)給科技人員和其他職工勞動保護用品。

  2、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和標準,是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基本原則是:不延期、,不收舊,到時領取,免費發(fā)放。

  3、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由公司辦公室制定并解釋,各單位要嚴格發(fā)放標準,不準任意擴大和縮小發(fā)放范圍。

  4、職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工作,不受勞動保護用品,只轉勞?ㄆ,調出公司以外單位,按使用時間長短折價收費。

  5、對于長修人員和其他不上班人員,一律停發(fā)勞動保護用品。

  6、勞資部門要嚴格控制工種變動。變動人員勞動保護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換發(fā),只補發(fā)新工種部分特殊勞動保護用品。

  7、勞動保護用品丟失、損壞,要按價計算,一般不補發(fā),特殊情況須經勞動批準后方可補發(fā)。

  8、凡公用勞動保護用品,要登記造冊,專人保管,按規(guī)定依舊換新。

  9、服務人員、非生產性人員等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一般按公司職員標準執(zhí)行。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16

  勞保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為加強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使其更規(guī)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規(guī)定適用于勞保用品采購、領用與發(fā)放管理。

  二、管理職責

  1.生產部負責加工廠勞保用品的采購、發(fā)放、倉儲管理。

  2.綜合部負責其他部門勞保用品的采購、發(fā)放。

  3.綜合部負責各部門勞保用品的價格審核。

  三、勞保用品范疇

  1.根據公司生產性質和工作環(huán)境,員工勞保用品分為普發(fā)系列和專用系列。

  2.普發(fā)系列勞保用品包括:工作服、棉衣、棉褲、棉鞋、棉手套等。

  3.專用系列勞保用品包括:絕緣鞋、防護眼鏡、耐酸堿手套、皮手套等。

  四、勞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

  1.勞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表附后。

  2.新設崗位(工種)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由該部門提出意見報公司審批。

  五、勞保用品采購程序

  1.按月進行采購。

  2.生產部要對加工車間所需勞保用品進行市場詢價,然后編制采購計劃單報總經理審批,批準后方可采購。

  3.其他部門所需勞保用品由綜合部統(tǒng)一采購。

  4.因安排專項或臨時工作需要領用勞保用品的,由項目責任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綜合部安排采購。

  六、勞保用品的領用與發(fā)放規(guī)定

  1.車間勞保用品領用與發(fā)放程序:車間經辦人按照在崗人數和標準編制勞保用品發(fā)放明細表——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經辦人開具領料單——倉庫管理員按規(guī)定發(fā)放——部門、車間發(fā)放至員工(需簽字)。

  2.其他部門勞保用品每月由綜合部一次性發(fā)放到各部門,各部門需建立建全本部門、車間勞保用品領用與發(fā)放臺賬,并設專人管理。

  3.對非人為因素造成個人勞保用品未到使用期限即無法使用的,員工個人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可提前領取使用。

  4.由人為因素造成個人勞保用品無法使用的,經批準后可提前領取使用,費用個人承擔。

  5.因工作需要,本規(guī)定以外的勞保用品另行申請。

  6.合同制員工試用期內領用的勞保用品收押金,試用期后返還押金,員工離職時所領用過的勞保用品按其使用期限折價扣款,折價一律按新品價除規(guī)定使用期乘未用期。以月為單位計算使用超過十天的計使用一個月,不滿十天的計使用半個月。(使用年限表附后)。

  七、勞保用品使用須知

  1.勞保用品是用于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非福利性用品。因此嚴禁員工變賣勞保用品,也不準將其贈予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八、著裝規(guī)定

  1.公司行政管理人員工作時間一律著工作服,進入車間和生產現場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用品。

  2.車間員工工作時間一律按本崗位規(guī)定穿戴齊全勞保用品。

  3.員工要愛惜勞保用品,經常清洗,保持其干凈整潔。勞保用品上的公司標識不得人為損壞;不準穿著有污漬、破損、紐扣不全的工作服離開公司。

  九、管理責任與考核規(guī)定

  1.由于把關不嚴,造成劣質勞保用品入庫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經濟和行政處罰。

  2.部門負責人違反本規(guī)定亂批領料單的`,按較重違章處罰。

  3.各部門、車間勞保用品臺賬不全、混亂的,未按規(guī)定發(fā)放員工勞保用品的,處罰直接責任人200元,部門車間負責人連帶處罰100元;臺賬造假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4.員工擅自變賣個人勞保用品或將其贈予公司以外的人,處罰200元/次。

  5.未按著裝規(guī)定著裝的,處罰50元/次。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17

  一、目的

  為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同時為了加強對勞保用品領用和使用的管理,結合本公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勞保用品發(fā)放范圍

  本司根據各個生產崗位的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種類和發(fā)放標準,定時、定量地發(fā)放相關的勞保用品。

  三、勞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勞保用品: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避免受到傷害或職業(yè)危害所配備的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勞保用品種類

  本制度所指的勞保用品主要包括:

  A.勞保鞋、絕緣鞋、雨鞋

  B.防護服、雨衣

  C.長乳膠手套、電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線手套

  D.防塵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護眼鏡、墨鏡

  G.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

  四、勞保用品管理部門

  公司物流部負責勞保用品的各項管理——保管、登記、發(fā)放、退庫后的廢棄處理。

  五、勞保用品管理

  1.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fā)放周期表》進行不斷修訂,執(zhí)行“既保證員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費”的原則;不強調平均或攀比。

  2.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禁止擅自改變勞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將勞保用品挪做私用。

  3.勞保用品領用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各事業(yè)部在領用勞保用品時必須交舊才能領新。

  4.勞保用品管理實行登記管理制度,物流部為各事業(yè)部建立領用登記臺賬,各事業(yè)部在發(fā)放時詳細記錄每位在職員工領用勞保用品的情況,員工在領取勞保用品時應簽字確認。

  5.發(fā)放標準:各崗位勞保用品的發(fā)放標準及更換周期,請參閱附件“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fā)放周期表”,《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fā)放周期表》所規(guī)定的勞保用品標準,是指最大標準。

  6.因工作崗位調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當月所發(fā)放的勞保用品不夠用時,經所在部門主任及以上主管領導批準,可以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xù)。

  7.遇節(jié)假日或員工有病假、事假、工傷、外出學習培訓等情況連續(xù)未在生產崗位超過一周的,在發(fā)放生產作業(yè)用勞保用品時,根據未出勤的日期長短,酌情減少發(fā)放數量,由物流部與各事業(yè)部、人力資源部配合執(zhí)行。若當月未能執(zhí)行的,則順延到次月執(zhí)行。

  8.以舊換新回收的勞保用品,由物流部負責統(tǒng)一分類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報申請進行再利用或廢損處理。

  9.勞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質量問題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業(yè)部必須及時匯總情況,并將剩余勞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換領新的勞保用品。若因員工在使用中人為損毀或丟失,則當月勞保用品由員工自行解決。

  六、勞保用品發(fā)放時間及以舊換新界定

  1.勞保鞋、絕緣鞋、雨鞋

  A.公司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fā)放周期表》及崗位危害給職工配備勞保鞋、絕緣鞋或雨鞋,以避免職工職工腳部傷害事故。

  B.職工經培訓合格后進入車間工作應在當日或次日由所在事業(yè)部安排人員至庫房免費領用1雙勞保鞋、絕緣鞋、雨鞋(依據崗位不同領用)。

  C.公司為專職的高壓電工、電器車間職工配發(fā)高壓絕緣勞保鞋。

  D.員工在職期間請假連續(xù)超過15天的,勞保鞋換領期限則按該員工請假的天數順延。

  E.不在更換期內的'無特殊原因進行領用或以舊換新的需按公司購買原價的20%現金補償后給予發(fā)放,半年內因丟失或不能以舊換新的按公司購買原價的50%現金返補償后給予發(fā)放。

  F.不在更換期內的職工因辭職、離職、辭退人員,安全鞋、絕緣鞋、雨鞋等勞動保護用品,個人必須退還公司物流部處理,若未退還應按公司購買的實際價格給予賠償,由人力資源部從工資中給予扣除。

  G.勞保鞋、絕緣鞋、雨鞋領用不滿半年的人員離職時,公司按勞保鞋、絕緣鞋、雨鞋的全價對個人進行扣款。

  H.個人購買的不在換發(fā)范圍內

  2.防護服、雨衣

  A.每月月初發(fā)放本月的防護服。各事業(yè)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防護服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防護服,交一領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C.防護服只用于在工作間內工作時按生產作業(yè)要求規(guī)定穿著。

  D.雨衣按照發(fā)放標準一年一領,以舊換新,交一領一。

  3.手套等(長乳膠手套、電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線手套)

  A.每月月初發(fā)放本月的手套。各事業(yè)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手套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手套,交一領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C.沾染油污的線手套按照危險廢物進行分類儲存并移交至危廢庫。

  4.防塵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發(fā)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業(yè)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口罩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口罩,交一領一。

  B.公司為接觸職業(yè)危害因素的崗位配置防塵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員工進入公司根據生產崗位工作的需要,發(fā)放一頂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發(fā)放,執(zhí)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6.防護眼鏡、墨鏡

  A.新員工進入公司根據生產崗位工作的需要,發(fā)放一副防護眼鏡;蚰R

  B.防護眼鏡、墨鏡的發(fā)放,執(zhí)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7.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

  A.公司為噪音超標崗位(打磨工、整形工、銑工、鉗工、步沖機操作工、數控銑工)配備防噪音耳罩。同時執(zhí)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執(zhí)行以舊換新管理,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8.一次性勞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膠手套作為一般固體廢物按照公司規(guī)定進行處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產崗位限額領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辦法自批準之日開始生效。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18

  1、目的和范圍

  為加強勞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訂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勞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則

  2.1為防止各種職業(yè)中毒和外傷而發(fā)給員工使用的各種用品統(tǒng)稱為勞動保護用品。各種勞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項輔助措施,應于生產福利待遇區(qū)分開來。

  2.1各種勞護用品是根據各工種的'勞動特點和條件而相應確定。凡屬于保護員工安全與健康,必須按規(guī)定發(fā)放。

  2.2各種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依照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根據生產操作條件而制定。隨著操作條件的改變而調整。

  2.3凡上崗操作的員工必須配備有防護用品,并按規(guī)定穿戴用品。

  3、職責

  3.1人資行政部負責勞保用品的發(fā)放標準的制定。

  3.2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檢查勞護用品管理制度貫徹和勞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4、管理辦法

  4.1勞保用品的發(fā)放標準的制定

  4.1.1人資行政部根據各職能班組及車間根據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寫“崗位操作勞保用品申報單”,經人資行政部部長審核后,按標準發(fā)放。

  4.1.2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原則上每年審核,調整一次,以使發(fā)放標準符合實際性。

  4.1.3如有特殊情況(如新項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對個別崗位的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進行調整的,按“4.1.1”程序進行。

  4.1.4勞保用品的發(fā)放標準一經批準后,人資行政部全體員工原則上不得額外領取勞保用品。如有領用的,按勞保用品的實際價格,由領用人承擔。特殊情況,必須有人資行政部經理批準的領料單才能領用。

  4.2勞保用品的采購

  4.2.1倉管員于每月25日以前,根據倉庫庫存情況和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編制勞保用品采購單,經財務收集各需要部門班組提供月計劃需求起草采購匯總表,經總經理批準后交采購員采購。

  4.2.2采購員根據采購單于每月3日之前,將所需的勞保用品采購入庫。

  4.3勞保用品的發(fā)放

  4.3.1倉庫管理員于每月5日,通知各部門主管開領料單領用勞保用品。

  4.3.2勞保用品的發(fā)放必須嚴格按發(fā)放標準進行發(fā)放。

  4.3.3倉庫管理員每次發(fā)放完勞保用品后,必須在勞保用品登記簿上作好發(fā)放臺帳,以備核查。

  4.4勞保用品使用管理規(guī)定

  4.4.1發(fā)放給員工個人的勞護用品,員工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

  4.4.2對于特種勞保用品(如安全帶,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門需放在勞保用品專用柜,要指定專人保管,經常檢查消毒,以保證能隨時安全使用。

  4.4.3特殊工種在工作時必須嚴格按要求穿戴好相應的勞保用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19

  一、各棟號工程的勞動保護用品,由其材料員按計劃購買。具體發(fā)放標準由項目經理,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訂,并認真實施。

  二、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按規(guī)定購買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推薦或合格產品。嚴禁購買假冒、偽劣產品,影響工人的安全與身心健康。否則、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三、在特殊和劇毒環(huán)境中作業(yè)的人員,應嚴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給各種安全防護器材和用品及保健補貼,確保工人的`安全與健康。

  四、在一般環(huán)境中,作業(yè)的各工種人員、項目經理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足夠數量、質量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公司工會和安全科、技術科,將定期檢查,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與質量,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20

  為了加強公司規(guī)范化管理,合理發(fā)放與使用員工勞保用品,以保護員工的生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證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以安全、適用、節(jié)約為原則,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原則。

  1、公司依據員工的工作崗位發(fā)放勞保用品。

  2、凡上崗操作的員工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標準和范圍。

  1、由公司生產準備部負責制訂《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

  2、凡是本公司員工均可依據標準領用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依據員工所從事的工作崗位而定。

  3、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根據崗位定編定員及時調整,以使發(fā)放標準符合實際性。

  4、對于季節(jié)工,在人力資源部門辦理錄用手續(xù)后,需至財務部交100元勞保用品押金,方可辦理領用手續(xù),在離開本單位前,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將勞保用品全部歸還后,可退還押金。

  5、凡是調離本部門的員工,負責人必須責成其將所使用的勞保用品如數歸還,有缺失的應照價賠償。

  三、勞保用品的發(fā)放手續(xù)和管理辦法。

  1、對年度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每年3月初(月度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每月3日前),由各分廠工具室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并結合實際情況(包括人數、用品使用情況),將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品名、數量報經理辦進行核對簽字,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由生產準備統(tǒng)一編制《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單》。

  2、生產準備部對公司勞動保護用品采用集中招標采購,根據生產需要分批供應。對于特種防護用品應“三證”齊全,供應商必須是合格供應商。

  3、對年度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每年3月15日(月度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每月6日),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由各分廠工具室負責,保管員必須嚴格按發(fā)放標準進行發(fā)放。

  4、各分廠對本單位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明細及人員進行記錄和登記,每人一本。詳見:《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登記本》

  5、對年度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須以舊換新。使用期滿后,能用的繼續(xù)使用,不能用的`,由各分廠負責銷毀,不得傳外。

  6、對于損壞或丟失的勞保用品,各分廠結合自身情況對領用人給予相應罰款(使用一年內,扣款100%,使用期限一年以上者,扣款80%),方可重新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同時收回已損壞的勞動保護用品,并在《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登記本》中進行登記。

  7、員工休假(病、產、事、工傷及脫產學習)超過一個月者,停發(fā)月度勞保用品。

  8、對于新入職員工和臨時工,工作未滿6個月內離職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通報各分廠負責收回所發(fā)放的勞動保護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勞保鞋、防護眼鏡等)。

  9、備用防護用品,除小件、消耗品發(fā)至個人使用保管,大件和特殊防護用品一律由各單位工具材料室負責保管和發(fā)放,不得私人占有。

  10、因工傷事故,如火災、爆炸、機器絞纏等特殊原因造成護品損壞者,經單位領導查報安全管理部門審批,方可領取新品。

  11、發(fā)給職工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是預防事故發(fā)生和職業(yè)危害的一種輔助性措施,非生產時間嚴禁使用。并不得自行改變式樣和涂改標記。對于涂改標記和改變式樣的護品,一律不辦理報廢和領新手續(xù)。

  12、對生產、技術崗位特殊工種的勞動保保用品需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由各分廠上報采購計劃,由生產準備部進行一次性采購。

  13、由財務部對各分廠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情況進行季度統(tǒng)計結算,結算情況納入各分廠經營目標考核內容。

  14、公司經理辦負責對員工勞動保護用品使用與防護措施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

  15、各單位的領取、發(fā)放記錄應齊全、詳細。

  16、本規(guī)定由生產準備部負責解釋。

  17、本規(guī)定自文件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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