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我公司是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yè)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濟南市有關消防規(guī)定而制定,嚴格執(zhí)行:“關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規(guī)定”確保企業(yè)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2.適用范圍有限公司
3.職責:
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總經理為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生產部經理為副組長,財務部經理、各車間主任、行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為消防安全小組委員。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生產經營一起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組組長和消防安全委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各車間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tài)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2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fā)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4.3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入廠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guī)作業(yè),發(fā)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熟練掌握消防規(guī)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組織演習,提高員工的消防觀念,鍛煉員工的消防技能。
4.4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4.5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標志和事故照明設施。
4.6車間內嚴禁吸煙,點火,吸煙可到吸煙室或其余指定地點,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種易燃物品,設備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
4.8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fā)生事故。
4.9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4.10發(fā)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閘,迅速離開著火地點。
4.11各車間分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清潔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組不定期抽查車間消防安全設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每月對班組、機臺、車間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發(fā)現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廠、車間、班組、機臺要形成一張嚴密的安全防火網絡,哪個部門和環(huán)節(jié)出現問題將嚴厲追究。
4.13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
4.14由消防安全小組負責組織檢查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和《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2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衛(wèi)生工作,切實保障廣師生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校制訂安全衛(wèi)生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如下:
一、負責安全衛(wèi)生教育的政教處、負責安全衛(wèi)生工作檢查的'.總務處必須重視安全衛(wèi)生工作,把此項工作放在講的高度來認識,配合學校抓好安全衛(wèi)生工作,做到安全衛(wèi)生工作萬無一失。
二、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定期對學生、家長進行安全衛(wèi)生教育。
三、政教處做到每天對衛(wèi)生工作一小查,每周對安全衛(wèi)生工作一查?倓仗巿猿置恐軐W校建筑設施、供水、供電設備檢查一次,每遇到風、下雨、下雪天氣,臨時增加檢查次數,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和采取措施。
四、堅持每天檢查學校環(huán)境衛(wèi)生的同時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認真排查,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
五、要求全體師生增強安全意識,注意觀察發(fā)現學校各種異常現象,如果發(fā)現,立即同學校領導取得聯系。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倉庫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倉庫運營管理相關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中國XX通信集團SS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屬各倉庫(以下簡稱“倉庫”)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三、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分為省、市二級,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負責省級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并對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則負責其所屬的市級各倉庫(含縣、區(qū)分倉)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則
四、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必須樹立“堅持安全發(fā)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總體觀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五、各級物流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員、物品出入登記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范管理;做好燃氣及相關設施、發(fā)電機油庫、各類配電用房、高壓鍋爐、氣體防護區(qū)、危廢品(如廢舊蓄電池等)存放區(qū)等各類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防護準備和引導;做好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等情況;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準備。
六、各級倉庫必須設置安全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學習各項安全防范規(guī)定,組織開展日常應急預案演練,熟悉各項應急準備方案。
七、如通過外包方式由合作方開展倉庫各項管理的,應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關安全協議,明確合同雙方安全工作職責。
以下按照不同專業(yè)和內容,分章節(jié)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guī)定。
第四章庫區(qū)人員、物品出入管理
八、倉庫工作人員憑有效工作證件進出。
九、各級倉庫對提貨、送貨、來訪人員以及各種車輛實行出入證準入和放行條管理制度,出入證和放行條由各級倉庫發(fā)放。
十、倉庫出入證和放行條必須專人(車)專用,一人一證(條)、一車一證(條)。
十一、提貨、送貨、來訪人員需憑有效證件,在倉庫設置的傳達室或登記處進行登記,領取出入證后方可進入倉庫庫區(qū)。離開倉庫時須登記離開時間,并交還出入證后方可離開。
十二、放行條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開具,并在倉庫現場備案。放行條須填寫具體清晰的放行物資內容,并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加蓋公章。
十三、提貨、送貨人在庫區(qū)等候提貨、送貨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庫區(qū),如因故需進入倉庫庫區(qū),需經倉庫現場主管批準且在庫區(qū)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庫區(qū)。
十四、非提貨的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庫區(qū),需經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倉管主管批準且在庫區(qū)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區(qū)。
十五、所有車輛進入倉庫時,如車內已載有貨物并需攜帶出去的,須自覺在傳達室處詳細登記攜帶貨物的詳細情況,以便門崗進行查驗。車輛離倉庫門口時須接受門崗的開廂登車檢查。
十六、凡有車輛出庫,不管有無攜帶倉庫內倉儲物資離開的,須憑倉庫出具的放行條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并記錄離開時間后方能放行。
十七、辦公、來訪自行車、摩托車、小汽車只可停放在庫區(qū)指定的停放區(qū)域,禁止進入庫區(qū)。
第五章庫區(qū)安全及消防管理
倉庫必須遵循明確的安全及防火規(guī)定,具體如下:
十八、倉庫的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安全及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須張貼于倉庫明顯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賃倉庫必須至少符合丙二類消防等級安全要求,并按照有關規(guī)范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須滿足每班2人的值班規(guī)定,并實現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持證(消防行業(yè)職業(yè)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頒發(fā)建(構)筑物消防員證)上崗。
二十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作業(yè)人員在庫區(qū)內必須身穿工作服,所有進出倉庫存儲區(qū)的人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物資堆放較高及多層貨架區(qū)域(托盤散件物資需用打包膜纏繞后才能上架)必須配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管理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過消防業(yè)務知識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性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yǎng)護、知物資管理制度。
二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設備(空調、配電箱、應急燈、抽風換氣設備、電動閘門以及各類開關電源等)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yǎng);電工必須持證(相應高、低壓電工證)上崗。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于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筑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二十五、制定防火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員工逃生、自救和滅火技能。
二十六、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顯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他物品,并須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貫徹執(zhí)行《XX通信集團SS公司消防設施維護實施細則》,做好消防設備日常維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維保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任何時候消防設備、設施都是完好、有效運作。
二十八、倉庫物質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guī)則,堅決執(zhí)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煙及使用明火;
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yè);
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區(qū)域中,不得隨意亂放,存放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險性并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類廢舊蓄電池必須劃定專區(qū)集中保存。廢舊蓄電池必須正放,不能疊放,做好防短路、防滲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陽光暴曬。各類廢舊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場或半封閉臨時建筑內。
三十一、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煙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和逃生標志;庫區(qū)因施工需動用明火時,須到物流管理部門辦理臨時施工審批手續(xù),并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離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有專人監(jiān)護,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施工期間要及時清理現場。
第六章庫區(qū)治安防范管理
三十二、倉庫必須有明確的庫區(qū)治安防范管理規(guī)定,規(guī)定具體如下:倉庫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治安防范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治安防范的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日常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倉庫須根據環(huán)境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范設施,如監(jiān)控攝像頭、紅外報警等裝置,監(jiān)控錄像保存時限必須滿足一個月內可查閱要求。
三十四、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對庫區(qū)內門、窗、鎖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員下班后,應將鑰匙交到專職值班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是倉庫主管或者倉管人員,需7*24小時值班)。
三十五、倉庫要做好庫區(qū)安全防范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安全防范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安保實施運轉正常。
三十六、倉庫必須制定治安防范應急預案,發(fā)生治安防范事件時按預案處理,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七章各類應急預案管理
三十七、倉庫要根據相關預測做好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監(jiān)控和應急工作,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八、倉庫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周邊環(huán)境及形勢的評估,制定具體防恐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九、倉庫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檢查情況要向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進行匯報;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四十、倉庫如發(fā)生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并根據相關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處理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八章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庫區(qū)內貨物運輸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發(fā)前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貨物裝卸要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嚴格按規(guī)定裝卸,嚴禁超載。對易燃、易爆產品須按規(guī)定做好防護措施,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四十二、庫區(qū)電梯應按設計標準使用和維護,使用單位應按時對電梯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并嚴格按時聘請勞動安全技術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
四十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操作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則,加強對叉車日常維保和操作前檢查,叉車維護、保養(yǎng)及檢查情況要登記備查。
第九章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支持倉庫園區(qū)開展連續(xù)生產工作,倉庫園區(qū)可根據情況設置合理生活配套設施,如食堂、餐廳等。如相關生活配套設施日常運營屬于物流部門負責管理,則相關設施除應嚴格執(zhí)行前述各項安全規(guī)定外,還應嚴格執(zhí)行相關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具體如下:
四十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員應養(yǎng)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并標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種物品不得隨意亂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類置放,有咳嗽、腹瀉、發(fā)燒、嘔吐等疾病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食堂工作崗位,防止傳染、中毒。飯食需留樣存放冰柜保存三天。
四十五、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廚房等重要部位須安裝攝像裝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規(guī)定放置,燃氣管道、用具須安裝泄漏報警裝置并配置足夠消防器材(面積在100平米內配置泡沫滅火氣瓶3個,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個)。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員離開廚房前,必須將廚房內各種食品放置好,關好門窗,并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爐灶煤氣等設施。
四十七、應制定食品中毒應急預案,一但發(fā)生食品中毒事件須及時采取各項搶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各級系統操作人員應按權限進行操作,并保護好各自賬號,嚴禁賬號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嚴禁使用系統或設備等進行與物流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十、倉庫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人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人員)嚴禁私自下載、留存、篡改、買賣、交換與倉庫生產運營有關信息。
五十一、對離職、離崗人員要及時進行權限調整或刪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訓和檔案歸檔管理
五十二、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XXSS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辦法規(guī)定,結合專業(yè)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培訓教育結束后要本人簽名確認。
五十三、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規(guī)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門、班組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等有關工作檔案并進行歸檔,對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簽到、圖片、總結等資料也需妥善歸檔。
第十二章附則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4
一、庫區(qū)值班警衛(wèi)人員必須由政治可靠身體強壯的人員擔任,要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覺悟、思想品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和嚴謹的工作作風。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明確職責、防患于未然。
三、庫區(qū)應設立崗哨,實行24小時保衛(wèi)巡回制度,夜間警衛(wèi)人員實行雙人雙崗制度,嚴禁脫崗、睡崗、串崗,嚴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對民爆器材倉庫的門窗、通氣孔、監(jiān)控系統、紅外線報警等設施進行一次巡查,對庫區(qū)圍墻、排洪溝進行檢查,并認真記錄。
五、倉庫管理必須嚴格執(zhí)行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庫;煙火、移動通訊裝置不準入庫;不準在庫區(qū)動火及架設臨時電線;確需動火時,需辦理動火許可證。
六、夜間不準產品出入庫。夜班應一小時在庫區(qū)內巡邏檢查一次,發(fā)現異常應及時報告、處理。
七、嚴格出入庫登記手續(xù)、查驗制度,對外來人員必須查驗其身份無誤登記后,方可進入庫區(qū)。
八、在天氣晴好打開門窗通風換氣時,應有專人守衛(wèi)。
九、倉庫必須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對活動在庫外可疑人員及時盤查,發(fā)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公司及公安機關匯報。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5
崗位要求:
1、 生物工程、醫(yī)學檢驗或相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
2、 熟悉ISO等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及醫(yī)療器械生產和注冊等相關法規(guī);
3、 熟悉體外診斷試劑(化學發(fā)光吖啶酯平臺)生產工藝及流程,2年以上工作經驗;
4、 具備一定的鉆研和學習能力,責任心強,務實肯干,職業(yè)素養(yǎng)好,溝通及協調能力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工作職責:
1、 負責產品的研發(fā)試驗;
2、 組織產品及技術的質量評估、設備驗證等工作;
3、 負責產品生產工藝及流程的'制訂與完善;
4、 協助完成新產品的注冊工作;
5、 協助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guī)定。
3、職責
3.1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和檢查工作。
3.3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zhí)行。
3.4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jiān)督,負第一責任。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5.1.1六要:
a)倉庫內堆放物品與墻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倉庫內要保持干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5.1.2六不準:
a)倉庫內不準吸煙;
b)倉庫內不準設灶;
c)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5.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5.2.1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協助領導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勞動保護政策。
5.2.2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5.2.3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guī)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guī)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5.2.4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xù),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qū)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5.2.5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zhí)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5.2.6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5.2.7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xù),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jiān)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5.2.8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5.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5.3.1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5.3.2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后,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5.3.3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5.3.4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5.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5.4.1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fā)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4.3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5.4.4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5.4.5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fā)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5.4.6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5.4.7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yè)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5.4.8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5.4.9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5.4.10庫區(qū)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5.4.11一旦發(fā)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5.5倉庫安全培訓、生產及檢查的管理
5.5.1安全培訓的管理
5.5.1.1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教育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5.5.1.2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5.5.1.3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yè)、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5.5.1.4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7
1、未經許可,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倉庫。
2、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準”、“五留距”、“一整齊”,即在倉庫內不準設火爐、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吸煙、不準點蠟燭、不準易燃物品或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貨場堆放要留墻距、柱距、頂距、垛距、燈距,堆放要整齊劃一。
3、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高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容器,不準穿帶釘的鞋進入庫內,在要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4、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qū)的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必須裝置防火罩。蒸汽機車要關閉風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qū)停留和清爐。進入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裝置。
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閃點在45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時,在夏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為落實倉庫安全工作,制訂以下制度:
2. 危化品儲存安排要按其性質,分區(qū)、分類、分庫儲存。嚴禁互為禁忌的;坊齑。
3. 儲存量及儲存安排應按GB15603—1995的`規(guī)定。
4. ;啡霂旌髴答B(yǎng)護制度認真養(yǎng)護。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fā)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wěn)定劑(阻聚劑)短缺等情況,應及時處理。
5. 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fā)現變化及時調整。
6. 外來人員進入庫區(qū)前必須交出所帶火種,嚴禁把火種帶入庫區(qū)。提貨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倉庫內,由倉庫發(fā)貨員負責發(fā)貨。
7. 進入庫內的運輸車輛必須經檢驗合格,并有防火裝置。入庫應登記,出門時需經核對后放行。
8. 人員、貨物出入庫,應嚴格遵守出入庫制度。
9. 本庫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防火制度,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10. 根據儲存的;诽匦院蛡}庫條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劑,以及火災監(jiān)測、報警裝置。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9
1、材料倉安全管理
。1)倉管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物資管理各項制度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自然災害事故“四防”工作。
。2)倉庫范圍內嚴禁煙火,不準攜帶火種進倉。
。3)物資出入應做到存量、帳、物卡、資金“四對口”,庫內必須整齊、清潔。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檢查,離開倉庫時要關鎖門、窗,切斷電源。
2、備品、備件倉安全管理
(1)備品、備件倉內,嚴禁煙火。
(2)倉內的備品、備件應按不同類別分開存放,特別是不同化學性質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應分倉或分區(qū)單獨存放。
。3)倉庫內不準閑雜人員進入。
。4)員工領取勞動保護用品持單交倉管員領取,不得進入倉內。
。5)倉內要注意通風良好,溫度不宜超過30℃。
3、儲罐區(qū)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室內儲存必須通風良好,室內溫度不宜超過30℃,室內必須有干濕計、溫度計,隨時測量室內濕度和溫度。
。2)露天貯罐夏天要有降溫措施,地面溫度太高,要定時噴淋。
。3)遠離火種、熱源、倉儲區(qū)及工作現場嚴禁煙火。
。4)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采用防爆電器,開關設在倉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裝堆垛不宜過大,應留墻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檢查走道。
(6)人員在倉內應注意穿戴防護用品。
(7)儲罐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并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工作人員嚴禁穿釘鞋上班。
。9)按照防雷規(guī)定倉儲區(qū)每年要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檢測,不合格的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裝或卸車時應注意流速,流速不應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0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qū)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zhí)行出入登記制度。
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準,報安環(huán)科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yè)時,需廠安環(huán)科審批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明火作業(yè)。
5、庫房內只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
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guī)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zhí)行《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guī)定》。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倉庫安全管理,保護公司的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公司所屬倉庫包括A、B棟成品倉、WP事業(yè)部工具室小倉庫、化學品倉、調漆室、管料倉、皮膜藥水倉、避震系統與復合材料冰庫、成品倉庫。本制度不適用于液化石油氣站、氧氣、氬氣槽罐、柴油儲罐。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和易制毒化學品除遵守本制度外,應同時遵守公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
第二章倉庫管理人員職責
第五條認真執(zhí)行物資出入庫登記制度。
第六條倉庫保管人員要及時登記各類物資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第七條對于采購人員購入的物資材料,庫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品名、規(guī)格、型號及外包裝是否完好無損(除原材料由品保單位驗收、勞保用品由安全主任驗收的除外);核對送貨單與ERP采購單是否相符。
第八條根據各種物資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物資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物資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九條對于目前使用的油漆、溶劑、表面處理藥品、液壓油等油品,應按照已經劃分的專庫分開儲存,專人管理,設置的安全標志不得移除。如有增加使用化學品,必須先在公司安全辦備案,方可采購入庫。
第十條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都要做到“三檢查”,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和相關部門。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第十一條每天檢查滅火器等滅火器材是否有效,通風、溫度等設備是否有效,參數是否超標等。
第三章物資儲存保管安全規(guī)定
第十二條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guī)劃設置倉庫,合理有效使用倉庫面積,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轉量小的用貨架存放。
第十三條在物資堆放上本著“安全可靠、作業(yè)方便、通風良好”的原則,合理安排垛位和規(guī)定的距離(燈距、堆距、行距、柱距、墻距)。
第十四條對于A、B棟成品倉、管料倉,每垛占地面積不應大于200平方米、垛與墻與柱的距離不應小于0.5米、垛與垛的距離不應小于1.5米、主通道的距離不應小于3米、跺與燈的距離不應小于1.5米。
第十五條對于化學品倉的涂料與溶劑、皮膜藥品,儲存的容量不宜過多,桶裝的不得疊放,袋裝的粉狀化學品疊放高度不宜超過1米,并且所有化學品都要有相應材質的'第二容器。通道的距離不能小于1.5米,化學品與燈的距離不能小于2米。
第十六條對于避震系統與復材事業(yè)部貨倉,貨架與貨架之間的通道不能小于1.5米。
第十七條甲、乙類貨物和化學性質相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應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貨物的品名、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十八條庫存物資在裝卸、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使用容器裝的各類化學品,容器蓋必須要密封,并且保證物資完好無損。
第十九條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安全保管。防患內容包括:防火、防盜、防潮、防銹、防腐、防霉、防鼠、防塵、防爆、防靜電。
第二十條倉庫物品發(fā)生被盜后,倉庫管理人員應及時報告并注意保護現場,協助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于化學品倉、皮膜水處理藥品倉、工具倉,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確保倉庫安全。
第二十二條倉庫的環(huán)境衛(wèi)生要每日打掃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業(yè)完畢要即時清理現場,保持庫容整潔。
第四章出庫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三條辦理出庫時要認真審核“領料單”,核查出庫手續(xù)是否齊全,嚴格依據所列數量、種類、型號辦理出貨或發(fā)料,并簽核有關單據。發(fā)現數量或種類、型號有誤時,要立即報告主管或者拒發(fā),更正后再發(fā)貨或發(fā)料。
第二十四條對于手續(xù)不全的提貨、領料事項,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發(fā)貨,并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二十五條對于具有“有效期”的化學品,應堅持“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guī)定發(fā)放”的原則,包裝破損的化學品不能發(fā)放使用。
第五章倉庫防火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倉庫防火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適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器設計規(guī)范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
第二十八條倉庫電線應地下敷設,已經架空敷設的其垂直下方與儲存貨物水平距離不小于1.5米,化學品倉不小于2米。
第二十九條倉庫應采用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的帶防護裝置的照明燈具,并應設置在主要通道上方。甲、乙、丙類倉庫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第三十條倉庫敷設的配電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難燃材料管保護。
第三十一條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熱杯等電熱器具。
第三十二條倉庫應按《建筑防雷設計規(guī)范》設置避雷裝置,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三十三條倉庫應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四條倉庫內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須嚴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填寫《動火作業(yè)審批表》經審批,并報備安全辦公室。
第三十五條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圍1米內不得堆放貨物和雜物。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倉庫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處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條裝卸易燃液體貨物時,操作人員應嚴禁使用易產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措施。
第三十八條甲、乙類貨物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貨物變質、分解等情況,應及時妥善處置,防止跑、冒、滴、漏。
第三十九條甲、乙類桶裝液體物品,不應露天存放,應儲存在安裝有自動控溫排風設施的倉庫內。
第四十條倉庫不得搭建臨時建筑物。甲、乙類貨物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它庫房必須設辦公室時,經消防監(jiān)督機構批準,可以貼臨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得直通庫外。
第四十一條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必須以《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為原則,同步規(guī)劃、設計消防設施項目,并經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由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負責專項驗收;末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條倉庫管理員必須熟悉儲存貨物的性質、分類、保管業(yè)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四十三條倉庫新職工必須經過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四十四條倉庫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并定期進行消防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易燃易爆貨物倉庫,應設專(兼)職防火安全員,負責防火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2
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是社會各單位內部全體人員在消防安全方面應該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它豎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在社會各單位的延伸和具體化。
根據部六十一號令第七條要求社會各單位為了使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實處,必須結合本單位的規(guī)模和特點,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體上包括總則、組織領導體系、逐級消防責任制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幾部分內容。
一、總則
總則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政方針方面的制度?倓t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guī)定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工作方針;
2.明確指出本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依據、制定目的以及適用范圍;
3.制定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全面落實措施,明確指出在本單位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4.明確規(guī)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五同時”管理規(guī)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體運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組織領導體系
組織領導體系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中有關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組織領導體系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防火安全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主任(或組長)以及成員的名單;
2.確定本單位消防保衛(wèi)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和負責人以及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wèi)人員的名單;
3.確定本單位下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4.確定單位下屬班組或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5.確定義務消防隊以及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名單等。
三、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中對各級領導、各級組織和全體職工規(guī)定消防安全職責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各級領導和各級組織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還應當包括全體職工的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guī)定防火安全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guī)定消防保衛(wèi)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領導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guī)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職責;
4.規(guī)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以及成員的職責;
5.規(guī)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防火責任制度還應當同本單位的經濟承包制度以及獎懲制度結合起來,使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的消防安全工作優(yōu)劣狀況同經濟利益和榮譽直接掛鉤,把本單位每個人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職權、工作義務和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四、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會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應當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內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要充分利用壁報、黑板報、有線廣播、標語、安全標志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
(2)對新進入單位的職工(包括季節(jié)工、臨時工、外包工等)通常要進行單位、科室(車間)和班組三級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對特殊工種還應當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當制度化,單位每月可以確定1-2天作為消防安全活動日,分析消防安全情況,學習有關規(guī)定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
(4)義務消防隊應當在年初、年中或開業(yè)、使用前進行必要的消防演習活動,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考核;
(5)應當向外來人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應當主動同鄰近單位和當地居民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6)發(fā)生火災后,應當適時組織召開火災現場會,進行現場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通常應當規(guī)定單位領導每月檢查、部門領導每周檢查、班組領導每日巡查、崗位職工每日自查;
(2)檢查之前應當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guī)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
(3)檢查結果應當有記錄,對于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2)按規(guī)定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4)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檢修,保證完整、好用;
(5)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于開啟狀態(tài),閉門器必須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門操作人員,并實行時值班制度;
(2)消防系統的操作維護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guī)程、常見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證上崗;(3)控制室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設備的動態(tài);
(4)消防控制室操作維護人員對本建筑物內的各種消防設備進行監(jiān)視和應用,作好日常的技術管理;
(5)作好各種情況記錄,及時提供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
(6)根據當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消防機構布置的工作任務,接受消防機構的檢查。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fā)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3)滅火藥劑失效以后應當及時更換新藥劑;
(4)消火栓不得埋壓,道路應當暢通無阻;
(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等。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消防機構匯報;
(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消防機構匯報,并拿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
(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整改完畢后,應及時向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zhí)。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確定廠區(qū)內的用火管理區(qū)域范圍;
(2)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
(3)規(guī)定火爐取暖場所和吸煙場所的具體防火要求;
(4)劃分動火作業(yè)級別,規(guī)定動火作業(yè)審批權限和手續(xù),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準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jiān)護人員不動火、風天不在戶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規(guī)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
(2)規(guī)定收發(f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xù);
(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4)規(guī)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根據消防法律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
(2)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領導,業(yè)務上接受當地消防機構的指導;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當地消防機構會同單位的主管部門商定;
(3)企業(yè)專職消防隊的消防人員列入生產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的保險、工資、獎勵和福利待遇;
(4)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可以分為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5)單位應定期組織培訓班,對隊員進行防火、滅火常識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各組成員應當分工明確,熟練掌握消防業(yè)務基本技能,能夠相互協凋;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3)單位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yè)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
(4)單位應當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
(5)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
(2)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jiān)管,離開時通常要求切斷電源;
(3)能夠產生靜電易引起火災的場所,必須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和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4)遭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jié)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
(5)危險場所應當遵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安裝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
(6)對于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jiān)管,定期檢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對于消防工作制定具體的獎懲條件和標準;
(2)對于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規(guī)定具體的評獎標準和方法;
(3)對于違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下屬單位和個人,除由司法機關、機關依法進行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之外,單位應當規(guī)定具體的內部行政處分標準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主要有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內容包括:
(1)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①積極協助消防機構保護火插、調查火災原因;②對于火災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具體的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③實行火災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亦即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過,單位領導和火災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以及單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浦攸c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致包括:汽油庫、汽車庫、變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崗位等。這些重點部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侵攸c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重點工種致包括:警衛(wèi)值班員、電焊工、氣焊工、油漆工、倉庫保管員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險物品崗位上的操作工等。這些重點工種及其所在崗位也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工作職責和防火管理制度。
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制定完畢,要下發(fā)所屬各部門討論修改后,以單位正式文件印發(fā)。通常還要裝訂成冊以便于查閱,并在有關場所懸掛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掛板以便于有關人員隨時對照執(zhí)行。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3
倉儲罐區(qū)設有300立方固定頂鋼罐甲醇罐2個,甲醛罐2個。甲醇屬甲B類火災危險物質,甲醛屬乙B類火災危險物質,倉儲罐區(qū)是危險物質集中的地方,為貯存重大危險源,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預防措施,保證生產安全。
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強消防管理,嚴禁倉儲罐區(qū)有明火現象的.發(fā)生,嚴禁煙火。
2.保護消防器材設施的完好和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
3.倉儲罐區(qū)的各種設備必須專人使用、專人管理。
4.各儲運車輛必須停穩(wěn)后方可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掛接地靜電導鏈,操作中必須防止物料外溢,操作中人員不準離開。
5.加強罐體安全維護,日常要觀察罐體、管線是僻腐蝕穿孔、滴漏,如有發(fā)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及時向上級匯報。
6.為保證安全,倉儲罐區(qū)必須限量存放物料。天氣炎熱時,必須打開噴淋設施,保證物料存放安全。
7.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8.倉儲罐區(qū)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9.不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不準進入其崗位。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化工倉庫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護倉儲免遭火災危害。根據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及其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程序。
1).化工倉庫安全與消防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化工倉庫消防與安全由化工廠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3).化工倉庫安全管理由廠負責人指定人員擔任或兼任,他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行管理。
4).倉儲管理員(庫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相關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5).倉儲管理員(庫管員)須經培訓通過,持證后方能上崗作業(yè)。
6).嚴格按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化工廠《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及《化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第34、35條中的規(guī)定條款執(zhí)行倉儲管理。
7).屬于危險化學品范疇的物料,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適宜采取遮陽、降溫措施。
8).化工倉庫物品存儲應當分類、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積不宜超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體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5米。物品通道寬度不小于2米。
9).危險化學品和一般化學品以及容易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健康危害、急救措施、倉儲安全和滅火方法。
10).易自然、易水解、易揮發(fā)的物料,必須在陰涼、通風、干燥的場所存儲,并安裝專用的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空氣中的爆炸混合物含量→不超標、空氣濕度→干燥和倉儲溫度→陰涼。
11).物料出入庫須嚴格按照《化工廠原材料出入庫及驗收控制程序》中的條款執(zhí)行,指派專人負責檢查,專人監(jiān)察,確定無安全隱患、無消防隱患后,方可準予入庫。
12).儲存物料的容器或包裝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料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現象。
13).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油布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進行處理。
14).進入化工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人員機動車輛出入廠區(qū)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穿防護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護眼鏡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15).存有危險化學品的庫區(qū)及其周邊,不得允許機動車輛靠近;S叉車進入危險庫區(qū),必須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執(zhí)行。
16).各類機動車輛裝卸物料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裝運道槽內停放和修理。
17).裝卸危險化學品時,特別是易產生靜電火花的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要采取消除靜電的安全措施。
18).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19).倉庫內、露天庫區(qū)的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其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
20).倉庫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護、保養(yǎng)、更換,保證完好有效。
21).庫區(qū)的消防通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嚴禁堆放物品。
22).庫區(qū)(倉庫內、露天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標志。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區(qū)的工作人員,必須實行出入登記,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機、香煙、手機)入內。
23).庫區(qū)內嚴禁使用明火。在庫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作業(yè)票,經化工廠領導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能動火。
24).庫區(qū)及周邊30米以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不得使用明火、吸煙等。
25).庫區(qū)的電氣裝置、照明、通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6).放置危險化學品的庫區(qū),其電氣裝置、照明、通風設施必須符合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規(guī)定。
27).存儲危險化學品特別是不易受高溫照射的區(qū)域,其室內照明不得使用瓦數大于60瓦的燈泡。燈泡必須做防火、防爆處理。損壞或熄滅不可用時,必須及時更換。
28).庫區(qū)應按《建筑防火設計規(guī)范》中的規(guī)定設置通風設施,保證庫區(qū)通風、干燥、陰涼。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5
1、目的
確保公司倉儲物資安全,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倉儲部門。
3、職責
3.1保衛(wèi)處、安環(huán)科為本制度的管理單位。
3.2供應處、基建科、凈化車間、合成車間為本制度的實施單位。
4、工作程序
4.1一般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4.1.1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項,并會正確使用該倉庫的安全設備和消防器材。
4.1.2倉庫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消防知識方面的教育。
4.1.3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拉門必須采取防倒措施,檢修時應采取防倒措施。
4.1.4庫內存放的物品要按規(guī)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物品分類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和損失。
4.1.5庫內物品不得擅自堆得過高,應規(guī)定庫內安全容量,并經常檢查,防止自燃。
4.1.6庫內保持良好的通風,必要時可裝設通風設備。
4.1.7庫內不得混放互相起抵觸作用或相互影響的物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物品。
4.1.8庫內不得擅自搭建更衣室。
4.1.9各庫的避雷針,應按時聯系有關部門及時做好檢修工作,以免失效。
4.1.10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施要經常檢查,按時更換,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和種類、放置地點,須經消防人員同意。
4.1.11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庫門上要設禁火標志。
4.1.12庫內外需檢修施工動火時辦理“動火許可證”。
4.1.13倉庫保管人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均應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F象,如有可疑情況及時聯系有關部門,以便追究處理。下班時應注意關閉電源。
4.1.14倉庫保管員要建立交接班日志(包括安全、防火設施、滅火器材等),交接班時一定要相互交待清楚。
4.1.15外來人員未經直屬處室及保衛(wèi)處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消防檢查人員在倉庫管理人員陪同下可入內檢查。
4.1.16入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任何人不得將火種帶入倉庫內。機動車輛入庫,排氣管必須裝上阻火器,禁止穿著有鐵釘的鞋子進入易燃易爆庫房。油漆、氧氣等房區(qū)內的雜草要定期鋤鏟干凈。
4.1.17倉庫管理人員負責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消防器材的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在拿取物品時,禁止從中抽拆,亦不得從一邊抽拆。防止垛堆倒塌。
4.2藥品試劑倉庫安全規(guī)定
4.2.1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存放的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熟悉精通,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措施。
4.2.2部門主管領導應經常對倉庫管理人員進行業(yè)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并定期進行考試。
4.2.3倉庫內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室內應設置溫度、濕度計以測定室內的溫度及濕度變化。并按國家試劑倉庫的要求存放物品。
4.2.4倉庫周圍要保持整潔,不得亂堆放其他雜物,道路保持暢通無阻。
4.2.5庫內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并備有事故應急照明燈。
4.2.6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設備必須是防爆型的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4.2.7倉庫應在避雷裝置保護區(qū)內,并督促有關部門定期測試保證好用,并存有測試記錄。
4.2.8倉庫必須備有適當的消防設施。
4.2.9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要排列整齊,要分類保管,不得將性質不同的和有抵觸的藥品試劑放在一起。
4.2.10搬運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損的應立即處理。
4.3木材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4.3.1木材庫、木工房等場所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要求。
4.3.2禁止在木材庫、木工房燒火取暖動用明火、吸煙等,用明火熬膠要在安全的地點進行。
4.3.3工作中留下的鋸屑、刨花和其他廢料,要及時消除,保護整潔。
4.3.4庫內暖氣散熱片上要加保護罩,禁止在散熱片上蒸汽管線上烤抹布、工作服、木料及其他可燃物質,半成品和材料不準堆放在散熱片附近0.5米內的地方。
4.3.5木材庫和木工房內嚴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和各種油漆等物品。
4.3.6在鋸材過程中要注意控制電鋸、軸承和電動機的轉動磨擦部分的溫度,不要使用鈍鋸和彎鋸的鋸片,以免強烈磨擦生熱。機器的轉動部分要勤檢查,勤注油,電鋸片的冷卻劑應當用水,不得用油。
4.3.7禁止在電動設備附近積存一切可燃物,并定期對電動設備進行清掃和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4.3.8對成品涂漆、噴漆要按漆工防火規(guī)定進行操作。
4.3.9管理好各種電動設備,操作時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停止使用時電源一定要關閉。
4.3.10木料的堆放與工作臺、電氣設備的間距不得小于1.5米,木材垛與墻壁的距離不得小于0.2米,垛與垛的間距不得小于1.3米。
4.4罐區(qū)安全規(guī)定
4.4.1甲醇儲槽、液氨儲罐液位計、壓力計、溫度計、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
4.4.2甲醇儲槽、液氨儲罐和管線的安全梯、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4.4.3甲醇儲槽、液氨儲罐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季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置在遠離防護堤外,不準將電器開關設在防護堤內。
4.4.4甲醇儲槽、液氨儲罐區(qū)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qū)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護堤方式鋪設。
4.4.5甲醇儲槽、液氨儲罐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按照《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定期檢測。
4.4.6槽罐區(qū)工作人員具備處理突發(fā)事故能力,正確使用現場配備的消防、防毒設施及器材;應堅守崗位,認真巡檢,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4.4.7槽罐區(qū)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對私自進入者一經發(fā)現應立即制止并向保衛(wèi)處報告,由保衛(wèi)處進行處理。
4.4.8槽罐區(qū)為禁煙禁火區(qū),嚴格執(zhí)行動火及用火的管理規(guī)定。
4.4.9槽罐區(qū)防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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