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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請銷假及考勤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fā)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教師請銷假及考勤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學教師請銷假及考勤制度1
一、我校的工作日按照學校作息時間表,除業(yè)務學習和政治學習,教職工必須準時到崗。假日學校安排的值班,及其它的.工作,作加班處理。凡工作日內離開學;蚬ぷ鲘徫坏,均應請假。
二、請假分公假、病假、事假三類。公假需有關單位通知,經校行政批準;病假需有醫(yī)院或校醫(yī)務室建議休假說明,本人申請,校長批準;事假需有正當理由,根據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由校長批準。遠道探親請假一般安排在暑寒假期間。假滿后回到工作崗位,必須到學校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xù)。
離校期間出現(xiàn)事先無法估計的情況,必須請假而又無法履行請假手續(xù)的,應及時把情況通過電話、電報等方法向學校報告,來校后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手續(xù)。
三、各類假期審批權限如下:
1、超過一天者,由校長室批準。
2、在半天以內(含半天),由部門領導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3、病、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者,均須填寫請假單,辦理批準手續(xù)由有關領導批準后送教導處(總務處)登記、安排代理事宜。請假教職工對病、事假所缺課職務,應主動提出處理辦法,供有關部門參考,但不得自行調動、安排課職務。
凡工作日離開學;蚬ぷ鲘徫,又沒有履行請假、補假手續(xù)的,均作曠工論,并扣除當月全部出勤獎,特別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附:喪假請假手續(xù)參考以上辦法辦理。喪假規(guī)定按市級文件規(guī)定處理。
四、各類事假、病假和曠工的工資、獎金處理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本校獎懲條件辦理。
五、教職工有缺勤情況,每月底由教導處(總務處)匯總到學校辦公室。每學期結束,由辦公室匯總填入考勤成績欄。
小學教師請銷假及考勤制度2
1.全體教職工要嚴格遵守幼兒園作息制度,堅守崗位,按時上下班,有事或因病要及時請、銷假。
2.請假范圍:
事假、病假(出據醫(yī)院證明)、產假、婚假、喪假等。
3.請假程序:
園長請假,超過一天(含一天)以上或離開市區(qū)需經局分管領導同意后,報局主要領導批準,并告知園辦公室;副園長請假,一天之內,由園長批準,超過一天或離開市區(qū)需經園長同意后,報局分管領導批準,并告知園辦公室;各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之內的由分管園長批準,超過一天的.或離開市區(qū)需經分管園長同意后報園長批準。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報值周管理人員備案,一天以上的或離開市區(qū)需經各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園長批準,超過三天(不含三天)需經分管園長同意后報園長批準。工作人員中途外出,除了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外還須向值周人員備案,并履行登記手續(xù)。
4.中途外出超過兩小時算半天事假。
5.請假人在外地因故不能返回工作崗位時,須向批準假期的領導續(xù)假。
6.批準假期的領導不在時,由同級副職代批、代續(xù)。
7.教職工請假期滿上班或提前上班均要向批準假期的領導銷假。
8.教職工請假,必須申請寫請假條,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除外。
小學教師請銷假及考勤制度3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規(guī)范教師出勤行為,依據《縣教育局關于規(guī)范教職工請銷假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校制度。
一、請銷假制度
任何教師有事必須事先請假,并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事后要及時銷假。
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電話請假,并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事后補填請假條,教導處考勤匯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
二、請假程序
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須自行調好課,然后由校長審批。
非教學人員請假一天以內者,須安排好相應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簽字,副校長審批。
一天以上三天以內者須到中心校批準。超過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領導批準。一周以上者由學校及請假人經教委報縣教育局批準。所有請假均以請假條為準,審批通過后方可執(zhí)行,請假手續(xù)由教導處負責存檔。
教師因公出發(fā)或因私請假造成空堂的按曠課論處。
凡因重病請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或直系親屬喪假,函授學習等可申請學校作出調課或代課安排,教師函授學習、因公出差視為出勤。
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準請假,如確需請假,須經校長批準。
值夜教師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須妥善安排休息期間的工作。
三、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每天四次簽到簽退。
2、教師上課情況;
3、學校及上級召開的所有會議、教研集備活動、業(yè)務學習等參加情況。
4、非教學人員8小時在班情況。
5、值夜教師到崗、節(jié)假日值班及全時空值班情況。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監(jiān)考閱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檢查未見其人且無請假記錄者按曠工論處。
五、考勤績效工資獎懲
績效工資中設立教師考勤獎,金額按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執(zhí)行。
1、漏簽到、簽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課遲到及早退、開會遲到及早退、曠班每次扣2元。
3、集備無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曠課一節(jié)扣10元(遲到10分鐘以上視為曠課),曠工一天扣20元,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5、值夜曠班扣20元(值日教師負責賠償損失)。
6、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兩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連續(xù)計算)。
7、體育教師帶操無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試閱卷期間不準請假,卻需請假者,不論何種情況一律每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40元。
9、節(jié)假日教師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遲到1個小時以內或中途離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積分
1、曠課一節(jié)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2、曠坐班一節(jié)扣1分;上課遲到、溜堂、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分,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未簽到或未簽退一次扣0.2分(含簽到遲到);請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曠會一次扣2分。集體備課和業(yè)務學習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試期間請假、遲到、曠工扣分加倍計算。
七、請假期間的.待遇及對曠工的處罰
1、病假期間的待遇按縣文件執(zhí)行。
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yōu)秀等級;
2、全年連續(xù)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級,不得參與當年的職稱晉升。
3、每學期連續(xù)曠工15天以上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按人縣文件精神報人事部門批準予以辭退。
八、其他
女教師產假后第一個學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簽到簽退,但例會和教研活動必須參加。
考核結果由教導處負責匯總公示,并計入綜合量化考評,作為評先樹優(yōu)的依據之一。
本規(guī)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執(zhí)行。
本規(guī)定自xxxx年9月1日開始執(zhí)行。
小學教師請銷假及考勤制度4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規(guī)范教師出勤行為,依據《縣教育局關于規(guī)范教職工請銷假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校制度。
一、請銷假制度
1、任何教師有事必須事先請假,并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事后要及時銷假。
2、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電話請假,并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事后補填請假條,教導處考勤匯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
二、請假程序
1、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須自行調好課,然后由校長審批。
2、非教學人員請假一天以內者,須安排好相應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簽字,副校長審批。
3、一天以上三天以內者須到中心校批準。超過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領導批準。一周以上者由學校及請假人經教委報縣教育局批準。所有請假均以請假條為準,審批通過后方可執(zhí)行,請假手續(xù)由教導處負責存檔。
4、教師因公出發(fā)或因私請假造成空堂的按曠課論處。
5、凡因重病請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或直系親屬喪假,函授學習等可申請學校作出調課或代課安排,教師函授學習、因公出差視為出勤。
6、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準請假,如確需請假,須經校長批準。
7、值夜教師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須妥善安排休息期間的工作。
三、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每天四次簽到簽退。
2、教師上課情況。
3、學校及上級召開的所有會議、教研集備活動、業(yè)務學習等參加情況。
4、非教學人員8小時在班情況。
5、值夜教師到崗、節(jié)假日值班及全時空值班情況。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監(jiān)考閱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檢查未見其人且無請假記錄者按曠工論處。
五、考勤績效工資獎懲
績效工資中設立教師考勤獎,金額按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執(zhí)行。
1、漏簽到、簽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課遲到及早退、開會遲到及早退、曠班每次扣2元。
3、集備無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曠課一節(jié)扣10元(遲到10分鐘以上視為曠課),曠工一天扣20元,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5、值夜曠班扣20元(值日教師負責賠償損失)。
6、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兩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連續(xù)計算)。
7、體育教師帶操無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試閱卷期間不準請假,卻需請假者,不論何種情況一律每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40元。
9、節(jié)假日教師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遲到1個小時以內或中途離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積分
1、曠課一節(jié)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2、曠坐班一節(jié)扣1分。上課遲到、溜堂、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分,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未簽到或未簽退一次扣0.2分(含簽到遲到)。請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曠會一次扣2分。集體備課和業(yè)務學習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試期間請假、遲到、曠工扣分加倍計算。
七、請假期間的待遇及對曠工的'處罰
1、病假期間的待遇按縣文件執(zhí)行。
2、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yōu)秀等級。
3、全年連續(xù)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級,不得參與當年的職稱晉升。
4、每學期連續(xù)曠工15天以上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按人縣文件精神報人事部門批準予以辭退。
八、其他
1、女教師產假后第一個學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簽到簽退,但例會和教研活動必須參加。
2、考核結果由教導處負責匯總公示,并計入綜合量化考評,作為評先樹優(yōu)的依據之一。
3、本規(guī)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執(zhí)行。
小學教師請銷假及考勤制度5
為促進各學科互相學習,取長補短,以達到提高課堂教學水平的目的,特制定聽課制度。具體要求:
1、教導處、教研組、備課組應嚴格組織各學科教師聽課活動,做到集中聽課與隨機聽課相結合。
2、每位教師聽課前必須認真鉆研教材,做到有準備地聽;聽課時要認真做好記錄,做到有吸收地聽,聽后要認真評課,提高聽課的實效。
3、各教研組、備課組內教師要積極開展相互聽課、評課,做到相互學習、相互進步。
4、每位教師都要按學科的要求聽課,堅持實事求是,不弄虛作假,要尊重任課教師的勞動,不做與聽課無關的事。
5、三年內青年教師要積極參與聽課、評課研討活動,做到每周不少于1節(jié)。
6、分管領導要加強隨機聽課,積極指導青年教師成長。
7、聽課節(jié)數:每學期管教學的校級領導不少于30節(jié),教研組長不少于20節(jié),其他教師不少于15節(jié),其中跨學科聽課不少于5節(jié)。有特殊情況需要請示有關領導。
8、做好聽課記錄,認真記錄下所聽課的.時間、班級課題、教學過程,避免記錄過于簡單化,字跡清楚力求工整。聽課節(jié)數以聽課記錄為準。聽課記錄單要及時上交到教導處。聽課后及時進行評課,坦誠地交換意見,肯定優(yōu)點,指出不足及努力方向。
9、本著對做課人及自己負責的精神,每張聽課記錄表上要寫出簡要評語,并及時交換意見,以達到互相提高的目的。
10、切實提高評課質量,及時組織群體互評課,研討式評課,評課時盡量做到與新課程標準相結合,與課堂教學情況相結合,與課堂教學質量評估標準相結
合,與有關教育教學理論相結合,與學校課題研究相結合。
11、聽課過程也是提高自己,要認真吸取他人長處,善于總結出被聽課人的優(yōu)點與不足,不斷改進個人的教學方案,提高教學水平。
12、學期期末教導處將教師的聽課情況作認真的檢查統(tǒng)計,檢查結果納入教師業(yè)務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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